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辅导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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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辅导会一、“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解读二、“营改增”重点政策关注三、分行业征管办法速递一、“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解读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二章征税范围第三章税率和征收率第四章应纳税额的计算第五章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第六章税收减免的处理第七章征收管理第一条:是关于适用财税〔2016〕36号文件的纳税人和征收范围的基本规定重点解析:(一)对“境内”概念的理解和掌握,应依照《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执行;(二)对“单位”和“个人”概念的理解和掌握。其中,其他个人:是指除个体工商户之外的自然人。第一

2、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第二条:是关于采用承包、承租、挂靠经营方式下,如何界定纳税人的规定分为如下两种情况: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一)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二)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二、不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以承包人为纳税人。第三条:是关于试点纳税人分类、划分标准的规定理解本条规定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把握:(一)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以应税行为的年应税销售额为标准。附件2《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对年应税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二)年应税

3、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含减、免税销售额、发生境外应税行为销售额以及按规定已从销售额中差额扣除的部分。如果该销售额含税,应按照适用税率或征收率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三)特殊规定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2、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另外,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行为,且不经常发生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3、小规模纳税人偶发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销售额。第六条:是关于增值

4、税扣缴义务人的规定重点解析:(一)本条与原来政策最大的不同,是取消了代理人扣缴增值税的规定。因为在以代理人优先作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下,如果代理人不履行扣缴义务,由于老文件明确须由代理人进行扣缴,即使购买方愿意成为扣缴义务人也无法执行,导致购买方无法抵扣税款。(二)理解本条规定的扣缴义务人时需注意,其前提是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没有设立经营机构,如果设立了经营机构,应以经营机构为增值税纳税人,就不存在扣缴义务人的问题。第八条:是关于纳税人会计核算要求的规定有关营改增试点会计处理规定,可以参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

5、012〕13号)文件。第二章征税范围确定一项经济行为是否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除另有规定外,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应税行为发生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2)应税行为是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范围内的业务活动;(3)应税服务是为他人提供的;(4)应税服务是有偿的。第十条:是关于应税行为以及非经营活动的规定重点解析:(一)行政事业单位以外的单位收取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行为,适用附件3《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予以免税;(二)“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强调员工提供的是取得工资的职务性服务,员工有偿提供

6、非职务性服务,例如租出房屋给本单位使用收取房租,属于应税行为,注意区分;第十二条:是对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具体规定重点解析:(一)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即: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作为销售方发生上述应税行为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境外的单位或个人作为购买方在境内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也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例如:境内单位向境外单位购买的咨询服务属于境内销售服务。(二)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以及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强调的是应税行为所对应的标的物在境内,即

7、,无论是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还是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只要其发生上述应税行为的标的物在境内,均属于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第十三条:是对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的具体规定采取排除法明确了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的三种情形,具体如下:(一)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例如: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提供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会展服务。(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例如: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专利和非专利技术。(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

8、动产。例如: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小汽对上述三项规定的理解把握三个要点:一是应税行为的销售方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二是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购买;三是所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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