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山西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ID:15125895

大小:63.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8-01

山西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_第1页
山西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_第2页
山西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_第3页
山西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_第4页
山西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山西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山西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西省法学会(以下简称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的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推进法治山西进程,服务平安三晋建设,依据《中国法学会章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为省级研究课题。研究课题规划由省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制订。研究课题的管理工作由省法学会研究部具体负责。第二章课题选题与类别第三条省法学会课题的选题,侧重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大局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法学理论问题和法治实践问题,以及地方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第四条 省法学会研究课题分为年度课题和重大专项课题。第五条年度课题包括: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项

2、目课题和专项任务课题。11年度课题是省法学会每年一度通过招标立项的课题。年度课题选题,由省法学会在全省范围内向社会广泛征集,经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评议,省法学会审定后,于每年第2季度向社会公开发布课题申报公告和年度课题指南。重点课题是指在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在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中具有重要理论意义、现实意义或具有学术前沿性的课题。一般课题是指在指导法治实践,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中具有较高理论意义、现实意义、预期能产生具有创新性和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的课题。青年项目课题是指专门资助我省青年法学、法律工作者的课题。专项任务课题包括合作课题和自选课题。合作课题是由省委、省政府或省内有关部门资助研究

3、经费,按合作双方协议确定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自选课题是指课题申请人根据省法学会工作要点,参考课题指南,自行确定申请立项的课题。第六条重大专项课题是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过程和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而设立的课题。由省法学会会长办公会议提出,通过委托和招标立项。11第三章课题申报与立项评审第七条课题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面向全省,同等条件下优先中国法学会会员。(二)课题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重大专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职称或法律实务部门正处以上职务,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

4、高以上职称或法律实务部门副处以上职务;一般课题和青年项目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法学硕士以上学位或法律实务部门副处以上职务,青年项目课题申请人年龄还应不超过40岁;专项任务课题中的自选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法学硕士以上学位或法律实务部门副处以上职务。(四)不符合上述条件,本人有一定研究能力和专门论著的,有两名以上教授推荐,可以申报课题。(五)有研究能力的单位,可以以单位作者名义申报课题。(六)申请人应争取所在单位积极支持,提供良好的研究条件;(七)申请人每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11承担过或者正在承担国家和本省社科基金项目、国家和省软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司法部等中央部委和

5、中国法学会批准的相同研究内容的课题的,不得重复申请。申报中国法学会课题并得到立项,省法学会将给予适当资金资助。第八条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课题立项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专家在全省法学、法律专家库中随机抽选。第九条 课题评审的基本标准:(一)课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理论意义或者现实意义。(二)课题具有学术前沿性,预期能产生具有创新性和社会影响的研究成果。 (三)课题研究方向正确,内容充实,论证充分,拟突破的重点难点明确,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科学、可行。  (四)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对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相关研究成果和资料准备,有完成研究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时间

6、和条件。  (五)申请经费及经费预算安排科学、合理。第十条 省法学会研究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和形式审查,初审合格后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11(一)通讯评审实行匿名评审。评审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独立评审,提出是否立项建议并简要说明理由。(二)会议评审公开进行。专家在充分评议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获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票通过申报的课题,以得票多少排序立项。第十一条课题立项后,向课题申请人寄发《立项通知书》,并向社会公布。第四章课题管理第十二条省法学会课题实行课题主持人(首席专家)负责制。课题主持人应严格按照本办法和立项要求组织课题组开展研究工作,亲自参与主要研究并承担相应责任。

7、第十三条省法学会课题的实施,应注重调查研究,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应重视多学科的结合和跨学科、跨部门的联合攻关,力争使成果具有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及社会影响。第十四条省法学会对立项课题实行期中检查制度,检查的内容包括课题研究的进度、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年度课题一般在立项后6个月左右由省法学会发布中期检查通知。重大专项课题的期中检查根据需要确定。11第十五条课题主持人须按年度检查的要求及时向省法学会研究部报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