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水行政法规、规章处罚裁量基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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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淄博市水行政法规、规章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编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违法程度适用条件处罚裁量标准001无取水许可证取水的《淄博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应当限期拆除或者封填取水设施,逾期不拆除或封填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拆除或者封填,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一般取地表水取水能力每小时50方以下,或者取地下水取水能力每小时20方以下,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拆除或者封填取水设施的;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较重取地表水取水能力每小时50方以上100方以下,或者取地下

2、水取水能力每小时20方以上50方以下,在规定期限内停止违法行为,拆除或者封填取水设施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在规定的期限内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逾期不拆除或者封填取水设施的,或者取地表水取水能力每小时100方以上,或者取地下水取水能力每小时50方以上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8编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违法程度适用条件处罚裁量标准002未按照规定的取水地点、凿井深度、开采层段凿井的《淄博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一下罚款;应当限期拆除或者封填取水设施,逾期不拆

3、除或封填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拆除或者封填,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一般未按照规定要求凿井,在限期内改正,造成影响较小的;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较重未按照规定要求凿井,未在限期内改正,或在限期内改正,造成影响较大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未按照规定要求凿井,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难以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003擅自改变取水用途的《淄博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般停止违法行为,在限期内改正,造成影响较小的;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

4、款;较重停止违法行为,未在限期内改正,或在限期内改正,造成影响较大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未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影响的或者难以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8编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违法程度适用条件处罚裁量标准004地下水开采超过区域内审定的允许开采量的《淄博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规定,导致水源枯竭或者地面沉降的,应当承担治理责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生活和生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一般停止违法行为,造

5、成影响较小的;处五万元的罚款;较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影响较大的;处五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未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影响的。处七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005地质勘探、开采矿藏、开发地热、开凿试验井进行排水时,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地面沉降、水源枯竭的《淄博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规定,导致水源枯竭或者地面沉降的,应当承担治理责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生活和生产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一般停止违法行为,造成影响较小的;处五

6、万元的罚款;较重停止违法行为,造成影响较大的;处五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未停止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影响的。处七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8编号违法行为法律依据违法程度适用条件处罚裁量标准006擅自在水库、渠道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淄博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在水库、渠道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一般停止违法行为,并在限期内恢复原状的;处五万元的罚款;较重停止违法行为,未在限期内恢复原状的;处五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的罚款;严

7、重未停止违法行为的,或者已停止违法行为,但拒不恢复原状的。处七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007未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进行凿井的《淄博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扣押违法施工设备。一般停止违法行为,在规定期限内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处一万元的罚款;较重停止违法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不停止违法行为,拒不到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8、。008为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凿井的《淄博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扣押违法施工设备。一般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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