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草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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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草案)第一条为了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专利实施许可行为,促进专利权的运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工作。第三条专利实施许可的许可人应当是合法的专利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以共有的专利权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除全体共有人另有约定或者专利法另有规定的外,应当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第四条申请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可以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订的合同范本;采用其他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第五条当事人应当自专利实施许可合

2、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第六条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办理备案手续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备案手续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第七条申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三)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四)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五)其他必要文件。第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邮寄、直接送交等方式办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相关手续。第九条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当事人提交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

3、案申请文件后,应当通知申请人。第十条当事人提交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三)实施许可的种类、期限。第十一条除身份证明外,当事人提交的其他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身份证明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第十二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备案申请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备案。第十三条备案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向当事人出具《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备案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

4、(一)专利权已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二)许可人不是专利登记簿记载的专利权人或者有权授予许可的其他权利人的;(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四)专利实施许可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的;(五)共有专利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约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六)专利权处于年费缴纳滞纳期的;(七)因专利权的归属发生纠纷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权采取保全措施,专利实施许可备案手续被暂停办理的;(八)同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九)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不涉及中国专利权的;(十)专利权被质押的,但经质权人同意的除外;(十一)与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冲突的;(十二)其他不应当予以备案的情

5、形。第十四条备案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发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存在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所列情形并且尚未消除的,应当撤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并向当事人发出《撤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第十五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有关内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以下内容:许可人、被许可人、主分类号、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实施许可的种类及期限、备案日期。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后变更、注销以及撤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相应登记和公告。第十六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数据库,并允许公众查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的法律状态。第十七条当事人延长实施许可的期限

6、的,应当在原实施许可的期限届满前2个月内,持变更协议、备案证明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变更手续。变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其他内容的,参照前款规定办理。第十八条专利实施许可的期限届满或者提前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在期限届满或者订立解除协议后30日内持备案证明、协议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注销手续。第十九条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涉及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通知被许可人,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备案注销手续。第二十条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期限、许可使用费计算方法或者数额等,可以作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调解侵权纠纷赔偿数额时的参照。第二十

7、一条当事人以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申请备案的,参照本办法执行。专利申请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不予备案。第二十二条当事人以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申请备案的,专利申请被批准授予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将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名称及有关条款变更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视为撤回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备案注销手续。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2001年12月17日国家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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