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舞蹈训练中的创伤与防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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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舞蹈训练中的创伤与防治研究1、相关定义1.1、光污染的定义“光污染”这个概念可能对于很多人都是不常见的,有些人把”噪光”作为对人体视觉产生危害的光的代称,其导致的污染就是光污染。提出光污染这个概念的是国际天文学界,他们于20世纪初期最先提出了光污染概念。他们指出,由于受到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城市夜间的灯光照明太亮,以至于对天文观测造成了严重的干扰,而这些光源就是光污染。美国、英国等西方的发达国家也将其叫作干扰光或光害。但直到现在,国内外的学术界都没有对光污染下一个统一的、各方均能接受的定义。总体上讲,我们将对人们的10日常起居、工作生活、休闲娱乐等造成

2、了负面影响,对人们的视觉能力造成了危害,带给人体不适的感觉并损伤了人体的健康,这样的一类光就可以认定为是光污染。无论光辐射的波长低于10纳米,或者高于1毫米,不管是紫外线、可见光、还是红外线辐射,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都可能认定为光污染源。从大的方面来说,只要是有损人体身心健康的视觉环境,都可以统称为光污染。而周围的各种类型的可见光或者反射材料,如果在能承受的范围或指标之外,就会引起生态环境向负面方向发展,上述事物均囊括在光污染源这个大概念中,通常我们也将其作为环境污染。笔者认为,凡是对人们的身体、视觉、工作、休息和生活带来妨碍的光,都可以称之为光污染。1.2、般文化的定

3、义一般文化即文化。文化’J人类历史共z仁共存,伴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发展。人类在享少lJ文化成果的}司}!寸也在不断探索着文化规律,人了,找文化的本质和探求如何让义化更好地服务J几人类。在这个探索的历史进程中,许多社会学家和人类学家都对文化下过定义。帅有过统计:自1871年至1951年的80年中,文化的定义有16理条之多。,1,西方对文化都丫J一着自己不同的见解。’在中国的《辞海》,1”,文化被定义为:”)’‘义抬人类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仓.J造的物质财富和精辛,tl财富的总合。狄义指社会的创念识形态,以及’,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机构。”’在西力‘,英国文化学家泰

4、勒1871年在《原始文化》1州,捉出了文化的经典定义: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愈义来说,是包括全部的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习惯的复合体。这个定义日前仍是狄义文化定义的{二要依据。综合L几述文化定义,结合木文户了讨沦的卜题,笔者认为,文化华于人类活动,足人类作川于自然界和社会「!勺成果的总和,包括一切物质财京和精神财富,具体体现为物质文化成果、精神文化成果以及飞者之问相往作用所产产1二的文化成果。同}}寸文化反作用J几人类自身,特别在人类精神层lh1发展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通过包括宗教、信仰、风俗习股

5、、通德书兮操、学术思想、文学艺术、科学技术、各干中;}川度等形式引一泞人们不断进步。一ijJ问11期熟于︸l廿又l)刀”众.亏、海编车{{委员会编:《辞海》,}海辞1弓}!})协义子1_19吕性乡‘1二)饭,英爱德华泰勒著,连树声i爷:《!马七始史化》,卜海文艺173()乡之。版社1992年版,第l臾。以码邓出卜、It否〕:厂/})。i!、。I〕:一i;!!1.(‘。些二、1(v:名5:之7.[一(11一,1.3、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概念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属于环境法律制度范畴,是环境法律制度的一种特殊类型。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是指由调整土壤环境

6、社会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对完整的规则系统。因此,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法律制度也包括宪法、环境保护法及其单行法、技术性法律规范、其他相关部门法、国际法等关于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的规定。土壤重金属污染法律制度的特点主要有:第一,适用对象的特定性。即防治5由重金属引起的土壤污染;第二,规范组成上的系统性。土壤重金属污染法律制度应该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法律规范的内容;第三,实施中的可操作性。法律制度的制定旨在指导司法实践解决法律问题,因此土壤重金属污染法律制度的内容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并能够有效的预防和治理土壤重金属污染问题。1.4、相关概念界定一、儿

7、童的概念《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将儿童定义为较幼小的未成年人(年纪比”少年”小),其中”少年”指”人十岁左右到十五六岁的阶段”,医学界以0-14岁儿童为儿科的研究对象,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将儿童界定在0-18岁这个年龄段,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将儿童定义为”18岁以下的任何人,除非对其适用之法律规定成年年龄低于18岁。”但陈晶琦等专家进行实证调查时皆限定儿童性侵犯中的儿童年龄为16岁以下。二、儿童性侵犯的概念界定“性侵犯”一词在不同的文献当中有不同的表述,有的学者用”性侵害”、有的用”性侵犯”、还有的是”性骚扰”、”性虐待”等等。②世界卫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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