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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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序号条款号信息或数据11.1.2.2发包人:重庆市北碚区天府镇人民政府地址:北碚区天府镇邮政编码:21.1.2.6监理人:地址:重庆市北碚区邮政编码:40070031.1.4.5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3年41.6.3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项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7天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53.1.1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利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6)根据第15.3款发出的变更指示65.2.4发包人是否提供材料或工程设备:否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材料或工程设备,相关规定如下:无76.

2、2发包人是否提供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否如发包人负责提供部分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相关规定如下:无88.1.1发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日承包人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开工前3天911.5逾期交工违约金:500元/天1011.5逾期交工违约金限额:1%签约合同价1111.6提前交工的奖金:0元/天1215.2.21316.1合同期内不调价11序号条款号信息或数据1417.2.1开工预付款金额:本工程不支付开工预付款1517.2.1材料、设备预付款比例:本工程不支付材料、设备预付款1617.3.2承包人在每个

3、付款周期末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份数:肆份1717.3.3(1)进度付款:按月工程实际完成进度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5%,工程审定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返还质保金。1817.3.3(2)逾期付款违约金的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执行1917.4.1履约保证金百分比:总支付额的10%2017.5.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交工付款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肆份2117.6.1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包括相关证明材料)的份数:肆份2218.2竣工资料

4、的份数:肆份2318.5.1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是否需投入施工期运行:否2418.6.1本工程及工程设备是否进行试运行:否2519.7保修期: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3年2620.1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按相关规定执行2720.4.2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按相关规定执行保险费率:按相关规定执行2824.1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诉讼11续上表项目专用合同条款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10其他义务(4)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按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执行4.11不利物质条件4.11.1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按通用条款执行10.1合同进度计划承包人编制施工方

5、案的内容:施工组织设计11.4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范围:50年一遇的自然灾害(如台风、雪灾、洪水、高温)。出现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但发包人不为此支付费用。12.1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12.1(6)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除不可抗力因素和发包人原因外的所有情形15.4变更的估价原则工程施工中因设计变更(含签证)、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或新增项目价款等发生的工程量增减执行的计价原则:(1)当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应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投标综合单价,则按该项目的投标综合单价计价;(2)当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无对应项目时,则由

6、承包人根据《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B06-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B06-02-2007)11及相关配套定额、文件规定计算方法计算综合单价,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批准后按照中标价与最高限价相比所下浮的比例同比例税前下浮后作为结算综合单价。其中的人工工日单价按市交委配套文件执行,材料价格按投标报价材料价格执行。若投标报价中没有的材料,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公布的北碚区的材料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执行(《重庆工程造价信息》中缺项的材料由招标人根据市场价认质认价)。(3)变更部分工程量,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

7、计算,由监理工程师、业主现场负责人和承包人三方共同签字确认。21.1不可抗力的确认21.1.1(6)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22.1承包人违约22.1.2当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约定的违约情况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处以违约金,具体约定如下: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若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补充协议:1、承包人应严格执行重庆市人民政府令16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主城区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告》和2005年渝府188号《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方法》的规定,费用已摊入相关项目并包含在合同价款中。2、承包人应按相关规定,保证按时支付民工工资。如

8、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拖欠民工工资事件的发生,发包人有权将工程进度款优先偿还给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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