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侵权论文-浅析共同侵权行为之共同性

共同侵权论文-浅析共同侵权行为之共同性

ID:15702946

大小:46.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08-05

共同侵权论文-浅析共同侵权行为之共同性_第1页
共同侵权论文-浅析共同侵权行为之共同性_第2页
共同侵权论文-浅析共同侵权行为之共同性_第3页
共同侵权论文-浅析共同侵权行为之共同性_第4页
共同侵权论文-浅析共同侵权行为之共同性_第5页
资源描述:

《共同侵权论文-浅析共同侵权行为之共同性》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共同侵权论文-浅析共同侵权行为之"共同性" 摘要:共同侵权行为是侵权法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而共同侵权行为的核心要件就是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性。我国《侵权责任法》出台后,也对共同侵权行为做出了界定,本文从侵权责任法的角度将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性进行了重构,即将其分为主观关联共同和客观关联共同。  关键词:共同侵权;共同性;关联性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的导致的同一损害结果的行为。由于共同侵权行为的特殊性,民法学界都一致主张对共同侵权行为人课以比较严格的责任,要求加害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条对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作

2、出了界定,新出台的《侵权责任法》也有相关的规定,但两个法条都只规定侵权责任人应承担连带责任,而未对共同侵权行为的划分界定统一的标准,由于过于抽象化的概念描述,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同案异判的结果,这既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司法的统一。且由于对于共同侵权人课以严格的连带责任,如果在司法实践中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在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中,对侵权人加以过重的责任,会显失法律上的公平;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则会对受害人保护不利。因此为了保护无辜受害人的权益和平衡加害人之间的利益,维护法律的权威,有必要对共同侵权行为的核心构成要件"共同性"进行进一步的

3、界定。  一、共同侵权行为概述  我国的《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对共同侵权行为作出了概念性的规定,其指出:"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这一概念性的规定,我们可以得知共同侵权行为应当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行为主体的复数性,即共同侵权的行为主体必须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第二,侵害对象及损害结果具有同一性;第三,侵权主体的加害行为具有因果联系,即具有关联共同性;第四,侵权行为人对造成他人的损害后果承担连带责任。但此条规定的过于模糊,无法厘清共同侵权行为的准确概念,在司法实践中无法据此统一裁判的标准。据此最高人民法院在2003年12

4、月4日作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类型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该解释第3条第1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权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由于并未对"直接结合"和"间接结合"作出界定,这个模糊的概念仍无法给予一致的标准。直至《侵权责任法》的出台,其中第八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一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

5、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共同侵权行为中"共同性"学说的评介  对于共同侵权的本质,即对"共同性"的认识,学界上存在很多种学说,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主观共同说  主观共同说又分为两种学说,一种是共同故意说,另一种是共同过错说。共同故意说认为,共同侵权行为只需加害人之间有共同的意思联络即可构成;共同过错说则认为,加害人之间不必须有意思联络,过失也可构成共同侵权行为。杨立新和王利明教授赞同主观说,认为决定共同侵权行为的最本质特征是主观原因,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过错,不仅包括共同故意,而且包括共同过失。 

6、 主观共同说以过错原则为指导思想,害怕扩大连带责任的使用范围而加重加害人的责任,其认为对加害人课以连带责任的基础就在于各加害人之间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使数个行为人之间的行为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笔者认为,主观共同说虽具有一定得合理性,尤其是主观过错说,它进一步扩大了共同侵权行为的适用范围,这实质上是对主观说的一种修正。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致,社会主体之间的协作和配合也越来越密切,人们之间的共同行为或单独行为因偶然竞合致他人损害的可能性越来越大,如果再适用主观共同说,将很不利于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社会公平,因此其具有一定

7、的缺陷性。  (二)客观共同说  客观共同说与主观共同说最大的区别在于其不以数个侵权人主观上的共同过错成立共同侵权之必要,即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也可以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对于客观共同说学者所持的观点也分两种,一是共同行为说,一是关联行为说。共同行为说认为只有加害人直接存在共同的行为即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关联共同说认为当事人直接无需意思联络,只要主体行为与同一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他们的行为就有关联性,从而也就构成了共同侵权,强调损害必须是同一而不可分离。①笔者认为客观共同说的理论依据在于行为本身与客观后果的可责性,旨在最大限度的补偿受害人的利益,但也存在

8、明显的缺陷,其扩大了连带责任的范围,对于某些因为偶然行为结合而造成较少损害的行为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显然是不公平的。  (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