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营业中断保险附加险条款

电厂营业中断保险附加险条款

ID:15848375

大小:50.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8-06

电厂营业中断保险附加险条款_第1页
电厂营业中断保险附加险条款_第2页
电厂营业中断保险附加险条款_第3页
电厂营业中断保险附加险条款_第4页
电厂营业中断保险附加险条款_第5页
资源描述:

《电厂营业中断保险附加险条款》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电厂营业中断保险附加险条款一、扩展类:K01.附加新企业条款K02.附加通道堵塞条款K03.附加公共事业设备条款K04.附加供应商条款K05.附加购买商条款K06.附加谋杀、传染病和污染条款K07.遗失欠款帐册条款二、规范类:G01.包括全部营业额条款G02.未保险的维持费用条款G03.共保条款(90%)G04.错误和遗漏条款G05.产量条款G06.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G07.分部门条款G08.每月预付赔款G09.调整保险费条款G10.物质损失放弃免赔条款G11.六十天取消保单条款G12.指定公估

2、人条款G13.独立被保险人条款K01.附加新企业条款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时其营业时间尚未超过一年的,保险人按照对毛利润率、标准营业收入和年度营业收入的如下约定计算毛利润损失:一、毛利润率按照被保险人从其营业开始至发生物质保险损失之日止的期间内的毛利润与营业收入的比例计算;7二、标准营业收入按照被保险人从其营业开始至发生物质保险损失之日止的期间内的营业收入,乘以赔偿期间与前述期间的比例计算;三、年度营业收入按照被保险人从其营业开始至发生物质保险损失之日止的期间内

3、的营业收入,乘以十二个月与前述期间的比例计算。被保险人、保险人应根据被保险人营业趋势及情况的变化、物质保险损失发生前后营业受影响的情况或若未发生物质保险损失原会影响营业的其他情况对毛利润率、标准营业收入以及年度营业收入进行必要的调整,使调整后的数额尽可能合理地接近在赔偿期间内若未发生损失被保险人原可以取得的经营成果。本保险合同所载其他条件不变。K02.附加通道堵塞条款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且投保人已支付相应的附加保险费,若本保险合同载明的营业处所临近的财产因发生物质财产损失保险合同主险条款责任范围

4、内的事故遭受物质损失,造成该营业处所无法使用或堵塞进出该营业处所的通道,使被保险人营业受到干扰或中断,无论被保险人在该营业处所的财产是否发生物质保险损失,保险人均将其视为保险事故并对被保险人的损失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但是对于临近本保险合同载明的营业处所并向该营业处所供气或供水的燃(煤)气厂或自来水厂,因其财产发生物质财产损失保险合同主险条款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遭受物质损失而无法向该营业处所供气或供水,造成该营业处所无法使用或堵塞进出该营业处所的通道,使被保险人营业受到干扰或中断,则保险人不负责赔

5、偿被保险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保险人在本附加险条款项下的赔偿责任最高不得超过保险合同约定的相应的分项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所载其他条件不变。K03.三、附加公共事业设备条款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且投保人已支付相应的附加保险费,若向本保险合同载明的营业处所供气或供水的燃(煤)气厂或自来水厂的财产因发生物质财产损失保险合同主险条款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遭受物质损失,造成燃(煤)气厂或自来水厂无法向该营业处所供气或供水,使被保险人营业受到干扰或中断,则保险人将其视为保险事故并对被保险人的损失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

6、偿。一、最大赔偿期因本附加险条款所列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所承担的最大赔偿期为从停止上述供应之日起的60天。二、保险金额投保人自行确定在本附加险条款项下的保险金额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人在本附加险条款项下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本附加险条款项下的保险金额。三、免赔期7因本附加险条款所列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对于被保险人在每次保险事故中的上述供应停止的头24小时内遭受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本保险合同所载其他条件不变。K04.附加供应商条款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且投保人已支

7、付相应的附加保险费,若本保险合同载明的与被保险人营业相关的供应商、制造商或加工商(以下统称供应商)的财产因发生物质财产损失保险合同主险条款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遭受物质损失,造成该供应商无法向被保险人提供其营业所需的原材料、商品或加工品,使被保险人营业受到干扰或中断,则保险人将其视为保险事故并对被保险人的损失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在保险期间内,对于每一个供应商因本附加险条款约定的原因造成被保险人的损失,保险人所承担的赔偿责任最高不得超过保险合同约定的相应的分项保险金额;且保险人在本附加险条款项下承担

8、的赔偿责任最高不得超过主险条款项下约定的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所载其他条件不变。K05.附加购买商条款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且投保人已支付相应的附加保险费,若本保险合同载明的与被保险人营业相关的购买商的财产因发生物质财产损失保险合同主险条款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遭受物质损失,造成该购买商无法向被保险人购买其所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使被保险人营业受到干扰或中断,则保险人将其视为保险事故并对被保险人的损失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在保险期间内,对于每一个购买商因本附加险条款约定的原因造成被保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