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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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10-6-18:20:27)[发送到微博]房屋拆迁因补偿安置形式不同,其协议分货币补偿安置协议和产权调换安置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方式,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方式。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款计算公式:合法房屋建筑面积?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区位综合平均价格+房屋重置价格)。  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款计算公式:合法宅基地面积?区位价格+合法房

2、屋建筑面积?房屋重置价格。  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一、宅基地区位补偿江岸、江汉、桥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含托管区)农民宅基地的所在区位,按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环路分为三类:      一类区为二环线以内(含二环线)的区域。按照我市交通规划设想,二环线总长52公里,和内环平均距离4公里,包括汉阳四新及过江段、十升路段、汉西路段、发展大道段、水东路及过江段、东湖路段、珞狮路段,

3、青菱段等,及杨泗港、二七路两个过江隧道。     二类区为二环线至三环线(即中环线)之间的区域。三环线全长约88公里,分西环、南环、东环、北环多段,含白沙洲、天兴洲两座长江大桥。西环段由东西湖区额头湾到洪山区青菱立交桥,南环段从洪山武咸公路到武黄公路,东环段从武黄公路经武青三干道立交到平安铺,北环段从新洲区平安铺经岱家山、三金潭、古田一路到额头湾立交。     三类区为三环线以外(含三环线)的区域。     宅基地区位补偿价为:经认定的房屋合法占地面积与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的乘积。其中,一类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为2280元/平方米,二

4、类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为1920元/平方米,三类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标准为1500元/平方米。  二、房屋重置价 (单位: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规划、土地局拟订的《武汉市京汉大道建设工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的通知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7-08-27生效日期:1997-08-27发布部门:武汉市政府发布文号:江岸、江汉、汉口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规划、土地局拟订的《武汉市京汉大道建设工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武汉市京汉大道建设工程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   

5、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京汉大道建设工程房屋拆迁安置工作,保障京汉大道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条例》第 二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京汉大道建设工程拆迁范围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     第三条   拆迁符合拆迁安置政策的住宅用房,一律按被拆迁房屋原使用面积易地安置;被拆迁人人均房屋使用面积不足8平方米的,按8平方米安置,并按户增加5平方米的使用面积;按人均8平方米安置超出被拆迁房屋原使用面积的部分,由房屋使用人按土建单方造价支付有

6、偿安置费;按户增加的5平方米使用面积,由房屋产权所有人按土建单方造价支付有偿安置费。   被拆迁人人均房屋使用面积不足8平方米的认定,按《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条例》第 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关联法规:        第四条   直管、自管非住宅房屋,由产权所有人按城市规划自拆自建,所需资金自筹;产权所有人经济特别困难的,可由拆迁人酌情给予补偿;确需另辟还建地的,由拆迁人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条   拆迁直管、自管住宅房屋,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与原房屋使用人的租赁关系不变,仅对原租赁合同作相应修改。  

7、   第六条   拆迁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不予安置补偿。拆迁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物,不予安置,由拆迁人适当给予补偿。     第七条   拆迁直管住宅用房,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不结算差价。   拆迁自管住宅用房和私房,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偿还房屋与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偿还房屋土建单方造价和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差价;偿还房屋超过被拆迁房屋原使用面积,如属房型设计上的原因,超出部分按建筑面积以偿还房屋商品价的90%结算;对要求增加住房面积的,增加面积部分按偿还房屋商品价

8、结算。     第八条   拆迁私房,不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由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一次性给予补偿。   安置被拆迁的直管、自管住宅用房的房屋使用人和不以调换产权形式偿还的私房所有人,安置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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