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16701978
大小:36.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8-24
《《经济法基础》表格笔记---第一章总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一章 总论 知识点一、法的本质和特征 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把握3个考点: (1)法不是超阶级的产物,不是社会各阶级的意志都能体现为法; (2)法是由统治阶级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2、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例题·多选题】(2009年)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正确答案」ABCD 「」本题考核法的本质和特征,以上四个选项的描述均正确。 知识点二、法律关系的要素 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客体、法律关系的内容归纳如下: 【例题·多选题】(2009年)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我国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3、。 A.自然人 B.发明专利forthequalityofreviewsandreview.Article26threview(a)theCCRAcompliance,whethercopiesofchecks;(B)whetherdoubleinvestigation;(C)submissionofprogramcompliance,investigationorexaminationofwhetherviewsareclear;(D)theborrower,guarantorloans成功在于执着 C.劳务 D.物质资料 「正确答案」
4、BCD 「」本题考核法律关系的客体。根据规定,自然人不是法律关系的客体。知识点三、法的形式和分类 1.法的形式序号形式制定机关举例备注1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根本大法2法律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在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也有权对其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3法规行政法规 国务院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其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4地方性法规1、省、自治
5、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3、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4、某些经济特区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1、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2、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是地方司法依据之一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1、西藏自治区立法条例2、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自治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依据6特别行政区的法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特别行政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7行政规章部门(部委)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1、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6、实施细则行政规章在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政府规章1、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2、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forthequalityofreviewsandreview.Article26threview(a)theCCRAcompliance,whethercopiesofchecks;(B)whetherdoubleinvestigation;(C)submissionofprogramcompliance,investigationorexaminationofwhetherviewsareclear;(D)the
7、borrower,guarantorloans成功在于执着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3、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4、某些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8国际条约国家之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1、国际条约不属于国内法的范畴;2、我国签订和加入的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具有同样的拘束力;3、国际条约也是我国法的形式之一。 2.法的分类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判例法)——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 (2)根本法和普通法——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 根本法就是宪法,普通法泛指宪法
8、以外的所有法律 (3)实体法和程序法——法的内容 (4)一般法和特别法——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