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2

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2

ID:16717999

大小:18.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8-24

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2_第1页
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2_第2页
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2_第3页
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2_第4页
资源描述:

《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2》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一、岷县电力公司限制竞争案2000年11月至2001年11月,岷县电力公司在农村电网改造户表工程中,采取先行中断供电的办法,以保证质量为由,要求用户购买岷县电力局电气产品经营公司经销的电能表、漏电保护器及绝缘线等电器装置和材料,对用户从其他地方购买的电能表、漏电保护器均拒绝安装,并拒绝供电。截至2001年11月底,当事人采取上述方法共完成户表工程12528户。当事人作为公用企业,利用其改造电网的垄断地位,以拒绝提供电能服务等措施限定用户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经销的用电装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的规定,岷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2、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二、定西地区新华书店限制竞争案  2003年,定西地区(现为定西市)新华书店在定西县秋季教材征订过程中,自行规定全县小学订购自选图书的种类和数量,并采取拒绝发放教材和不提供课本余额调整及书款赊欠的便利等强制措施,强迫定西县40余所小学订购了本属自愿选订的教辅读物《语文练习册》、《数学练习册》等图书共9种113658册,引起了社会的强烈不满。定西地区新华书店利用其征订和发行中小学教材的独占地位,以拒绝发行教材的强制措施限定购买其指定的图书,损害了小学教材购买者的自由选择权,排挤了其他图书经营者的公平竞争。甘肃省工商局依法

3、于2004年2月20日对定西地区新华书店进行了处罚。三、山丹县烟草公司限制竞争案  2002年8月至2003年9月期间,山丹县烟草公司违背卷烟经营户的意愿,强行与卷烟经营户签订《统一卷烟社会零售价协议》和《年度卷烟购销协议》,并制定《户籍化管理实施细则及许可证记分管理办法》规定卷烟经营户到县烟草公司批发卷烟时,先不以批发价提货,而是以该公司制定的统一零售价向公司支付烟款。批发价与零售价之间的差价称作“返利”。经营户必须按统一零售价销售卷烟,不准上下浮动。如有违反则要被扣减“返利”,被扣减的“返利”作为经营户的押金,被县烟草公司无限期截留。

4、山丹县烟草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张掖市工商局依法对山丹县烟草公司做出了行政处罚。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

5、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四、赛福汽车销售服务公司违法有奖销售案  兰州赛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为扩大市场销售量,借该公司成立1周年之机,推出购车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活动的方式为购车的每五人为一组抽奖,一等奖一名,抽得一等奖者可获得返还购车款15000元。兰州赛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实施的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利益,破坏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交易秩序,属不正当竞争行为。兰州市工商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五、礼县邮政局强制用户购买“利果美”肥液案2003年起,陇南地

6、区邮政局将“利果美”液体叶面肥作为邮购商品在陇南地区推广销售,并给各县下达了销售任务。礼县邮政局为了完成销售任务和获取更多的返还利润,擅自规定用户在汇兑款项和领取包裹邮件时必须按照汇兑款项的数量和领取包裹的大小购买一定数量的“利果美”肥液,价格为每袋2.5元。具体做法是500元以下的购买一袋,500-1000元的购买2袋,1000-1500元的购买3袋,以此类推。对拒绝购买肥液的用户不给办理汇兑,不予领取包裹,截至案发时,礼县邮政局已用此方法销售“利果美”肥液7900袋。礼县邮政局构成了限制竞争行为,陇南市工商局依法做出了行政处罚。六、陇

7、南地区人民医院商业贿赂案陇南地区(现为陇南市)人民医院于2004年5月31日从安徽华源医药股份公司以43.27元/瓶的价格购进盐酸左氧氟沙星3000瓶,应付对方药款129810元,实际支付97350元,少付32460元,同年7月14日又以26.17元/瓶的价格从该公司购进同一药品3000瓶,应支付对方药款78510元,实际支付65105.8元,少支付药款13404.20元。两项合计少支付药款共45864.20元。在购药过程中,该院均未在购药合同中明示该项价值45864.20元的药品是销售商返还给该医院的让利,也未按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将其作

8、为营业收入的抵减项目记账,仅在财务账目中记为差价款并采取多开票少付款的办法收受了该批价值4万余元的药品。陇南地区人民医院的做法构成了采用商业贿赂手段销售或购买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陇南市工商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