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系2014学年度综合测评补充条例

政法系2014学年度综合测评补充条例

ID:1682388

大小:56.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7-11-13

政法系2014学年度综合测评补充条例_第1页
政法系2014学年度综合测评补充条例_第2页
政法系2014学年度综合测评补充条例_第3页
政法系2014学年度综合测评补充条例_第4页
政法系2014学年度综合测评补充条例_第5页
资源描述:

《政法系2014学年度综合测评补充条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政法系2014学年度综合测评补充条例第一章总则《政法系2013学年度综合测评补充条例》是以《韩山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为最高指导原则,在《政法系2012学年度综合测评补充条例》的基础上,结合我系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经过党总支书记、辅导员小组讨论后,最终确定统一的加分和扣分执行细则。第二章品德行为表现测评1.《政法青年》主编加4.5分,副主编、责任编辑3分;成员1分,投稿《政法青年》并发表每篇加0.2分;系通讯组组长加3.5分,通讯组成员按实际表现(采访、写稿等)加2.5—1分。其中,主编、副主编、责任编辑和通讯组组长由系宣传部部长或副部长兼任时,不加分。(宣

2、传部成员具体加分以宣传部统计公布为准)2.政法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队长加3.5分,副队长加3分,部长加2分,队员加1分。院青服务队副部长加3分。院红十字会主要负责人(副秘书长)加3分,部长加2分、副部长加1.5分。系红会负责人加3分,院系红会会员加0.5分,红会志愿队志愿队i队员加1分。(负责人、会员与队员不得叠加,任职

3、一学期加一半分)。3.早锻签到负责人每人加2分,小组成员每人加1.5分。上一学年里有帮忙过监督部负责早签的监督委员每人加0.15分。其中,负责人是系监督部部长或副部长的,此项不加分。4.女生部啦啦队成员每人加0.5分,体育、宿管、学习部成员加1.5分,外联部成员按实际工作成绩加1—2分,劳保部、文娱部、学术部、心促部、生活部、维权、组织部、社团部和网络部成员统一加1分,宿管部下的宿检小组成员每次检查宿舍加0.1分,满6次的加0.6分。5.校运会备战训练期间各后勤小组负责人每人加1分,成员0.5分。(此项系干不加分)6.参加系迎新生志愿者工作(不包括党员和政青志

4、愿者)每人加0.2分,(系干不加分),校运会比赛期间(两天)后勤每人只加0.5分,参加学院“三好杯”篮球比赛、“校园杯”之足球赛、心理健康运动会、“衣衣不舍”、排球赛等比赛的啦啦队以及我系班级篮球赛、乒乓球赛后勤、记分员每人每次加0.1分。参加校运会拉拉队每人每次加0.2分与后勤小组不可重叠加分。注:详见女生部名单加分情况。各班报名啦啦队名单必须是在各班女生委员处登记后报系女生部留底方有效,而且必须仅是为系队加油才有加分,其他如为本班加油等均不加分,但啦啦队每人的累积加分不超过2.5分。7.社会实践报告每人每份加0.3分,一学年共两份加0.6分。参加学院团委举

5、办的社会实践优秀报告获奖者加1分,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加1.5分,不得累加,以最高项加。注:大二两次加0.6分,大三有一次在学业里的基本分参加计算的,就只加0.3分。8.参加清洗自习室、图书馆、办公场所的,一次加0.3分;班级自行组织的服务工作、义务劳动、公益工作、社会实践,由班级评议小组向系申请批准后可加0.2分。系干、政青服务队员此项不加分。义务献血每人每次加3分。注:院级社团内部及其他义教义工等不加分;韩山师范学院“学雷锋全民志愿服务行动月”活动主题团日活动竞赛优秀奖的主要负责人加0.5分,其他同学加0.2分。9.文工团、历史爱好者协会、朋辈心理咨询员,新青

6、年促进会、礼仪修养协会、法律工作者、舞蹈协会成员任满两学期的加0.3分,理事加0.5分,朋辈心理培训员加0.4分。一学期则减半。注:朋辈心理咨询员培训证书不加分,第七届心理健康活动月优秀工作者、“2013年优秀朋辈心理咨询员,各加1分。10.被评为院级各类积极分子加1分,系级加0.5分,系级社团积极分子加0.5分。微博之星加1分、韩园之星加1分、校园精神文明标兵加1.5分。11.教学信息员每人任满两学期加1.5分,一学期则减半。12.参加10届毕业论文答辩现场记录员每人每次加0.1分。13.系学生会主席、系分团委书记助理加5.5分,副主席加5分,系各部门部长、

7、班长、团支书加4.5分,副部长加4分,副班长加3.5分,其他班委加3分,学院团委、学生会各部长加4.5分,副部长加4分,社团联合会副主席加4分,部长、副部长加2分。(学院学生会负责人、社联负责人以及各部门部长与系学生干部任职一学期则加一半分,兼任职务以高分项计,不重复加分,详见学生手册里面综合测评条例中的第二章品德第六条第五项。)注:现任院干、系干、班委、系队负责人、社团负责人及其他,以上一学期当任干事或部长的为准,即现在当系干的或社团负责人不能加分,只能加干事的分。14.院级社团的负责人和系级社团主要负责人(团长、会长、社长)加3分,副团长、副社长、副会长加

8、2.5分。院级社团干事加0.3分,院级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