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施bot方式管理办法

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施bot方式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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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施BOT方式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川办发[2004]34号二○○四年十二月四日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吸引民间资金进入交通基础设施领域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施BOT方式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施BOT方式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大我省高速公路项目招商引资力度,稳步推进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施BOT方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一、六十、六十一、六十二、六十五、六十六条,

2、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已列入国家及省规划、拟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建设的高速公路项目。第三条四川省交通厅(下称省交通厅)主管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BOT方式实施工作,省交通厅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及下设的招商引资办公室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第四条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施BOT方式,必须严格依法办事,相关法律文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五条国内外经济组织可以独资或组成联合体形式进行投资:独资形式指单个投资商负责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经营管理、养护及移交。联合体形式指一个主办投资商和其他投资商共同负责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经营管理、养护

3、及移交。国外经济组织参与四川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BOT方式应先按国家利用外资的相关规定报批。第二章特许经营第六条特许经营。省交通厅经四川省人民政府(下称省政府)授权,与投资商签订经营合同,授予投资商负责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经营管理和养护;投资商依照与省交通厅签订的经营合同,通过投资建造高速公路及其服务设施依法取得高速公路收费权,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经营高速公路基础设施及其服务设施,经营期限届满后,办理高速公路移交手续。第七条特许经营权指投资商依据特许经营合同,在特许经营期内对特许经营项目进行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的全部权利、利益。第八条特许经营期指特许经营

4、合同授予投资商特许经营权的期限,包括建设期和经营期。第九条特许经营期内,投资商拥有对特许经营项目形成的财产的经营权和收益权。投资商有权占有、使用该财产并取得收益,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loanapprovalandpostcreditapprovalofficer/atalllevelsinaccordancewithcreditapprovalrules,licensingandeventualexerciseofcreditdecisionpowerofpersonsorinstitutions.Reviewfindingsandreviewcomme

5、nts,accordingtotheBank'scredit第十条特许经营期内,为了筹措特许经营项目建设经营所需资金,投资商在向省交通厅办理收益权质押登记手续后:1.有权质押项目收费权;2.有权质押、转让、租赁本项目的其他经营项目的收益权,但时限不得超过特许经营期限。第十一条在特许经营期内,省交通厅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项目实施行业管理,但实施行业管理不得使投资商受到歧视性对待。第十二条特许经营期内,投资商在征地拆迁、税费缴纳等方面享受与省交通厅同期修建高速公路同等政策。第十三条如因不可抗力,造成项目高速公路工期延误或实质性损失,双方可协商解决。第十四条

6、除特许经营合同签署日前国家和四川省已规划的高速公路项目外,在特许经营项目达到设计通行能力之前5年内,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将严格控制建造与本项目可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其它高速公路项目。第三章 投资商招标第十五条招标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经省政府批准采取BOT方式招商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2.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第十六条投标人的准入条件:(一)独资投资商应具备的条件1.独立企业法人;2.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2.5亿元人民币以上;上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或同期等值外币;3.具有相应出资额度的投融资能力,其中具有

7、筹措不低于项目总投资(依据经批准的项目投资估算)35%资本金的能力。(二)联合体投资商应具备的条件1.联合体各成员均为独立企业法人;2.联合体总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3.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先签订联合体协议,授权联合体主办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中标过程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4.联合体所有成员的注册资本总和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5.联合体主办人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总资产6亿元人民币以上,净资产2.5亿元人民币以上;上年度纳税总额不低于4000万元人民币或同期等值外币;6.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相应出资额度的投融资能力,联合体应具有筹措不低于项目总投资(依据经批准的

8、项目投资估算)35%资本金的能力。第十七条特许经营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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