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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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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晏县农牧局责任清单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一)行政许可流程图1.种子(含草种、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项目类型:行政许可办理地点:海晏县农牧局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办时限:20个工作日承办部门:海晏县农牧局服务电话:8631920监督投诉电话:8631459申请条件:1.须经企业注册所在地县级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加具审核意见;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21条规定的条件,并达到《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6条所列要求。3.申请者需报送以下材料:①《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需要保密的内容由申请单位或个人注明);②种子质量检验人员和专业种子生产技术人员
2、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注册资本证明材料;④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⑤种子晒场情况介绍或种子烘干设备照片及产权证明;⑥种子仓储设施照片及产权证明;⑦种子生产地点的检疫证明和情况介绍;⑧生产品种介绍,品种为授权品种的,还应提供品种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或品种转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⑨种子生产质量保证制度。提出申请农业技术推广站办理受理: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发送《种子生产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受理阶段材料补正: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发放《种子生产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2个工作日农业技术推广站办理不予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
3、《种子生产行政审批不予受理通知书》审查阶段组织审核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批意见15个工作日农业技术推广站办理颁发许可证书,同时收回《种子生产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主管领导签发许可发证符合发证条件的3个工作日向申请人发出《种子生产行政审批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同时收回《种子生产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发证条件的1372.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项目类型:行政许可办理地点:海晏县农牧局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办时限:20个工作日承办部门:海晏县农牧局服务电话:8631746监督投诉电话:8631459申请条件:1.须经种畜禽场所在州(地、市)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2.申请者需
4、提交以下材料:①《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②申请报告(申报单位的基本情况、组织机构和技术力量、群体规模和结构、生产技术指标、管理制度、动物防疫条件、污物处理与环境);③品种来源;④种畜禽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系谱材料;⑤动物防疫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出申请县畜牧兽医站办理材料补正: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发放《种畜禽经营许可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受理阶段受理: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发送《种畜禽经营许可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2个工作日不予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向申请人发出《种畜禽经营许可行政审批不予受理通知书》县畜牧兽医站办理审查阶
5、段组织审核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批意见25个工作日县畜牧兽医站办理主管领导签发颁发许可证书,同时收回《种畜禽经营许可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许可发证符合发证条件的权3个工作日向申请人发出《种畜禽经营许可行政审批不予行政许可通知书》,同时收回《种畜禽经营许可行政审批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发证条件的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办时限:20个工作日1373.草原使用证(含临时使用)审批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办理地点:海晏县农牧局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办时限:20个工作日承办部门:海晏县农牧局电话:13897309052监督投诉电话:8931459《草原临时使用许可征》或审核审批文件单位
6、或个人不受理或退回补充材料 材料补正: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发放《草原使用证行政审批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草原行政主管部门 理阶段书面申请申请者向草原监理机构交纳植被恢复费批准具体承办单位(县草原监理站) 资格和资料审查现场查验《草原征占用申请表》意见;《草原征用使用现场查验表》;相关资料;1374.水产苗种审批项目核发行政许可流程 项目类型:行政许可办理地点:海晏县农牧局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办时限:20个工作日承办部门:海晏县农牧局 监督电话:0970-8631459提出申请书 受
7、理工作人员查验申请人及材料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初审人员对申请人及材料进行初审更正或补齐材料不予受理站分管负责人对申请人及材料进行复审工作人员按最终决定进行处理局主管负责人对申请人及材料进行决定向申请人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通知申请人,并办理有关手续。1375.国有水面、滩涂养殖证审批项目核发行政许可流程图项目类型:行政许可办理地点:海晏县农牧局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承办时限:20个工作日承办部门:海晏县农牧局 监督电话:0970-863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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