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挂靠车辆、交易未过户车辆肇事后责任主体的认定

浅析挂靠车辆、交易未过户车辆肇事后责任主体的认定

ID:16983616

大小:21.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8-26

浅析挂靠车辆、交易未过户车辆肇事后责任主体的认定_第1页
浅析挂靠车辆、交易未过户车辆肇事后责任主体的认定_第2页
浅析挂靠车辆、交易未过户车辆肇事后责任主体的认定_第3页
资源描述:

《浅析挂靠车辆、交易未过户车辆肇事后责任主体的认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内容提要】根据我国民法有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和“谁行为、谁负责”的基本精神,从“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理论”的视角、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性质区分的视角、以动产物权的变动和风险移转的视角来看,判断机动车肇事后责任主体的标准为:谁在事实上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谁从车辆的运行中获得利益,谁就应为责任主体。此理论与上述原则精神是一致的。机动车辆所有权人是指实际对机动车辆具有完全支配权、处置权的人。车辆在交付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尽管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所有权已移转于买受人,责任也应当由买受人负担,出卖人不

2、再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关责任。机动车挂靠经营是近年来交通运输业的一种常见经营模式。在产权混乱,利益均沾的挂靠关系中,根据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理论,被挂靠单位应和挂靠方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主题词:机动车事故责任负担forthequalityofreviewsandreview.Article26threview(a)theCCRAcompliance,whethercopiesofchecks;(B)whetherdoubleinvestigation;(C)submissionofprogramcom

3、pliance,investigationorexaminationofwhetherviewsareclear;(D)theborrower,guarantorloans【内容提要】根据我国民法有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和“谁行为、谁负责”的基本精神,从“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理论”的视角、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性质区分的视角、以动产物权的变动和风险移转的视角来看,判断机动车肇事后责任主体的标准为:谁在事实上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谁从车辆的运行中获得利益,谁就应为责任主体。此理论与上述原则精神是一致

4、的。机动车辆所有权人是指实际对机动车辆具有完全支配权、处置权的人。车辆在交付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尽管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所有权已移转于买受人,责任也应当由买受人负担,出卖人不再承担由此而引发的相关责任。机动车挂靠经营是近年来交通运输业的一种常见经营模式。在产权混乱,利益均沾的挂靠关系中,根据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理论,被挂靠单位应和挂靠方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主题词:机动车事故责任负担forthequalityofreviewsandreview.Article26threview(a)theCCRAco

5、mpliance,whethercopiesofchecks;(B)whetherdoubleinvestigation;(C)submissionofprogramcompliance,investigationorexaminationofwhetherviewsareclear;(D)theborrower,guarantorloans主体挂靠、交易未办理过户的机动车肇事后的责任主体如何确定,理论与司法实务中意见分歧较大。在原机动车所有人是否承担责任上,司法实务中存在着承担和不承担两种截然不同

6、的认识,各地判决责任主体不尽相同,承担责任方式多种多样,相同或相似的交通事故,在不同的法院起诉,有着不同的裁判结果,社会公众对此反映较大,造成社会不和谐。因此,希望通过本文就有关问题进行阐述,力图澄清有关法律关系。第一、车辆交易未过户所产生的责任负担问题。基于买卖合同来区分责任之前,必须确认机动车辆的所有权人。如果机动车辆买卖交付后未办理过户登记,谁为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中,可以

7、得知我国对机动车辆采用的是登记对抗主义。故机动车辆所有权人是指实际对机动车辆具有完全支配权、处置权的人。首先我们以“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理论”的视角来分析,所谓“运行支配”,是指因危险活动不可避免地对社会造成损害,对于危险活动产生的侵害应当由危险物的支配者和危险活动的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所谓“运行利益”,罗马法中有“获得利益的人负担风险”的法谚,即谁享有利益就由谁承担风险,“运行利益”是指从危险活动中获是利益的人负担由其造成的损失。根据“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理论,判断机动车致人损害责任主体的标准为:谁

8、在事实上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谁从车辆的运行中获得利益,谁就应为责任主体。此理论与我国民法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和“谁行为、谁负责”的基本精神相一致。车辆所有人一般被认为是运行支配人和运行利益的归属者,由机动车所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国际通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13号)认为:“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