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类中仲裁调解书及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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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类中仲裁调解书及范例  一、概念及作用  仲裁调解书,是指在仲裁机构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而由仲裁机构制作的记载协议内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仲裁法》第51条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这是制作仲裁调解书的法律依据。  调解是我国解决民事、经济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和优良传统,它分为诉讼、仲裁和人民调解三种形式。仲裁调解和诉讼调解都有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人民调解则没有法律效力。  二、仲裁调解书与其他仲裁文书的区别  它确认的内容必须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  它是常用的但不是必要的仲裁文书。  它发生效

2、力的前提是当事人的签收并与裁决书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仲裁调解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居中写“仲裁调解书”字样。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写上“[年度]×仲字第×号”。  3.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事项  (1)按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顺序书写;一方或双方有法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要分别写明。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详细名称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与职务。当事人为公民,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与职务以及住址。法定代理人除写明与当事人相同事

3、项外,还需写明其与当事人的关系。  (3)委托代理人为一般公民的,应写事项同公民当事人;律师则写明其姓名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及职务。  (二)正文  正文应包括案件事实、协议内容及仲裁费用的负担。  1.案件事实  应简要叙述争议发生的原因、经过、争执焦点、请求事项等内容。在写明纠纷事实后,另起一行写明:“本案在仲裁过程中,经本会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作为过渡语,起承上启下的作用。  2.协议内容  写明双方协商一致所达成的协议的具体内容。  3.仲裁费用的负担  (三)尾部  依次写明下述内容:  1.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一般写成:“本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发

4、生法律效力。”  2.注明该仲裁调解书的份数及双方当事人所持的份数。  3.右下方由仲裁员、书记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  4.制作调解书的日期和地点。  三、注意事项  仲裁机构不得强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确认的协议内容,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制作调解书依据是调解协议,当事人若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又不撤回仲裁申请,不得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明确当事人的责任,分清是非,不能简单写出仲裁请求和协议结果。调解书效力的写法,应使用“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而不应采用“本调解书与裁决书有同等法律效力”。因为裁决书自制作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而当

5、事人在签收调解书前可以反悔,调解书未经当事人签收而没有任何效力。  【范文】  苏州仲裁委员会  调解书  (1997)苏仲字第3号  申请人:苏州市天山塑料制品厂  地址:苏州市天山路5号  委托代理人:牛绳,苏州乾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宜兴市光明有限公司  地址:宜兴市丁蜀镇三里坡  法定代表人:夏天,女,35岁,经理。  申请人称:1997年5月与被申请人签订一份塑料管购销合同后,申请人依约交货,被申请人收货后拒付货款。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立即付款并继续履行合同。被申请人辩称,拒付货款是因为申请人所供货物质量不符合同规定而无法使用,要求退货并终止履行合同。  本仲裁委

6、员会依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和仲裁申请受理此案,经双方共同选定,由李向阳仲裁员仲裁本案。  现查明:双方于1997年5月10日订立合同,申请人向被申请人供塑料管XX根,内径为6厘米和8厘米各半,每根50元,5、6月份各交货一半,货到付款。申请人于5月份所交货为5厘米和6厘米各500根,被申请人收货后未付款。此合同有效,双方均未完全完全履行合同,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本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申请人按合同所交货物,被申请人按合同价格付款,共计25000元;不符合同的货物,由申请人拉回。  (二)合同约定而双方未履行部分,由双方按合同继续履行。  (三)本案仲裁费500

7、0元,申请人承担3000元,被申请人承担XX元。  本调解书自双方签收之日起,与裁决书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苏州市天山塑料制品厂(公章)  宜兴市光明有限公司(公章)  仲裁员:李向阳  1997年8月10日(盖章)  书记员:张小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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