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实用法律12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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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农村实用法律120问前言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依法治国的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我县是个农业大县,农村人口29.6万,如果不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许多法律法规都与农民朋友有着直接的关系,农民朋友既是实践者、执行者,更是对执法者执法水平、执法作风的一面镜子。因此,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意义十分重大。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是发展农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有利于保障农民和农村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实守信、自主决定其经济活动,依法维护其交易安全与合法权益,维护农村市场的运行秩序,确保农村

2、市场的公正与安全,提高农村经济的运行质量和效率,促进物质文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有利于依靠法制手段、教育手段、管理手段解决伴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而产生的利益分配、思想道德、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等带来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中的许多新的问题,促进和保障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52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政治基础,加强农村普法教育,有利于畅通广大农民参与农村社会经济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渠道,活跃农民的民主生活,增强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创造生动活泼、团结和谐的政治局面。有利于畅通依法调处各种矛盾和纠纷的渠道,及时化解农村在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社会矛盾、经济纠纷和民

3、事纠纷,排除非法律行为的干扰,保护农民的正当权益,建立良好的法律秩序,有利于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惩恶扬善,消除农村各种消极因素和邪恶势力,形成优良健康的社会风气。本书从我县农村实际出发,着眼于培养“法律明白人”的目的和意义,融汇了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土地管理、婚姻、收养、继承、治安管理等内容,引导广大农民朋友进一步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真正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一、农村基层民主建设法律问题1、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村党支部与村民委员会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2、村民会议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村民会议只能由村委会召开吗?(1)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

4、议负责并报告工作。(2)村民会议对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组成人员进行评议。(3)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3、在村民自治中村民享有哪些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52(2)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权利;(3)在村级经济和社会事务中的自治权;(4)对村级事务监督权。4、哪些事项属于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才可以办理的事项?(1)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2)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3)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4)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5)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6)宅基地的使用方案;(7)村民会议认为应当

5、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5、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哪些权利?(1)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2)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3)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4)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二、宅基地及土地法律问题6、哪些人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申请农村宅基地的人通常情况下只能为农村村民。《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由此看出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的人通常情况下只能为农村村民。农村村民专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如果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是城镇居民,则一般是不允许申请宅基地的。527、农村可以自行在自留地、承包

6、耕地上建住宅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是不许农民在其自留地或者承包的耕地上建房的。8、在什么情况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宅基地收回?一是空闲宅基地;二是房屋坍塌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三是房屋被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9、农村村民在将房屋出租、出卖后,还可否再申请宅基地?村民在将房屋出租、出卖后,不可以再申请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出租住房或出卖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这是因为,如果村民将房屋出租了,一方面,表明出租的村民肯定有房屋居住,出租房屋后,出租的村民不用考虑自身住房的问题;另一方面,出租人将宅基地上房屋出租而获取利益,如果再允许他申请宅基地,这

7、变相的侵害了村集体的公共利益。故农民将自己的房屋出租后是不允许再申请宅基地的。10、村民之间买卖房屋在土地方面需办理什么手续?村民之间相互买房屋在签订合同的同时,还需办理在土地方面相应的手续。《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或者因依法买卖、转让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而使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更换土地证书。所以,村民之间在购买房屋还需办理农村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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