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刑法毕业论文 浅议经济犯罪的刑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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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法学刑法论文题目:浅议经济犯罪的刑法调整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法学刑法论文题目:浅议经济犯罪的刑法调整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法学刑法论文题目:浅议经济犯罪的刑法调整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刑法如何调整经济犯罪,其构成要件和法定刑如何设置,这对于经济犯罪立法整体的有效性具有重要的影响。科学、合理地解决这些问题,事关国家总体刑事政策,同

2、样也涉及到刑法干预经济活动的广度、深度与力度。因此,有必要首先解决一些基本观念问题。  诚如一些学者曾作论述的那样,刑法在多大的程度上参与对经济行为的调整,不仅涉及到有关经济犯罪范围的立法界定和司法适用,而且关系到刑法本身在我国社会经济改革中的作用、地位和具体性质。笔者认为,刑法的调整范围及其作用程度,首先取决于一个国家对一定时期内某种不法经济行为社会危害量的评价,同时,更与这个国家现存的经济体制和经济运作方式密切相关。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刑法对不法经济行为的调整总是显得十分单一、机械,其实际的调整面也非常狭小,司法人员按部就班的思维模式表现得尤其突出。而在向市场

3、经济体制进行过渡的转型期里,社会经济活动则异常活跃,企业与个人的经济行为日趋多样,其活动的范围也日渐广泛。由于经济活跃,社会关系便日益复杂,这更需要包括刑法手段在内的各种规范性措施的介入。然而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又要求社会给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以更大的活动“空间”,这就对强制程度最高的国家刑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我国社会改革的起点是率先实现经济体制的转换,因此,刑法就必须在纷繁复杂的经济交往活动中,找到自己确定的但又有别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之下的调整对象和具体内容。应当承认,在市场化的过程中,法人的独立经济地位将获得真正确立,它们对自身社会地位、经济利益的追求也

4、变得异乎寻常的强烈,其作为违法犯罪主体参与各类不法经济活动的可能性将转化为一种无可回避的现实,而且,它们的活动领域势必进一步拓展。所以,对经济犯罪中法人犯罪主体进行全面确认,将是未来经济犯罪立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新旧体制交替之际,刑法要实现既保护经济正常运作,又有效惩治经济犯罪的目的,其难度更大,必须深入到变化多端的经济现象之中,研究并且找到那些深藏于正当经济活动但又是严重危害经济的行为。同时,由于我国刑法中的刑罚手段具有强制力程度最高的特性,因此,其参与对不法经济行为进行调整,更须做到慎重与适度。应当看到,对经济领域中不法行为的调整,在任何一个国家都会有多种手段可供选

5、择(这些手段通常包括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行业的、伦理的、习惯的等)。由于各种具体的经济行为本身牵涉面较广,涉及到社会关系的方方面面,所以,其合法与非法、正当与不正当的界限时常难以划清。有时,某些行为处于多种性质的交汇点上,事实上根本就无法作“非此即彼”的区分和判断。在这种情况下,就更需要我们采取慎重、稳妥的态度,应当优先采用非刑事的方法去解决。在对待这些行为时,要确立起刑法是“最后手段”、“不得已措施”的观念,坚决摒弃所谓“刑事优先”的思想。在笔者看来,即使是对于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在刑罚的具体裁量上,仍应严格掌握好轻重的程度。这是因为,在现实社会中,各类经济犯罪的成

6、因比之传统刑事犯罪要复杂得多,致使经济犯罪中的个体责任明显减弱。虽然,我们不可能以现实社会犯罪成因的多元性、复杂性去完全排除经济犯罪者个人的刑事责任,但在具体量刑时,则必然要考虑那些来自于社会制度、管理体制、分配方式、政策变动之类的因素。毕竟,在综合了上述这些因素后所形成的刑事裁决,才更符合于刑罚个别化的现代刑法原则。况且,刑罚的轻重与犯罪率的高低之间原本就不存在绝对的反比关系。这曾使不少刑法学者和司法人员对重刑之于经济犯罪的遏制力产生过怀疑与动摇。这或许正是造成以往立法上不断提高法定刑,而司法上却重刑适用艰难、长期“打击不力”的内在原因。事实上,因为经济犯罪的实际成因已

7、变得日趋复杂和多元,从而正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刑罚所固有的对于传统刑事犯罪的强威慑力,在这样的状况下,如果不改变刑事对策,仍然寄希望于通过单纯加重刑罚或者进行集中打击的方法去抗制经济犯罪,那无疑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幻想。所以,针对不同类型的经济犯罪的特性,设置宽严有别的构成要件以及轻重相宜的刑罚措施,才是一种科学、明智的选择。  为此,笔者曾经提出经济犯罪立法的三项原则,即广泛介入原则、间接调整原则、刑罚适度原则。具体而言,就是首先要弥补现行刑事立法的诸多疏漏,在健全各类经济管理法规的同时,逐步扩大经济犯罪的范围,构筑起比较严密的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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