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终可异地转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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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保终可异地转移了  【导语】刚小编提到面对农民工社保无法转移的问题,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在着手解决。  养老保险是否可异地转移?怎么办理?……这是参保人非常关心的问题。  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政策作解读时称,目前我市能实现跨省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险种主要有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也就是说,今后参保人在哪里工作,社会保险可转到哪里。  今后,凡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员,无论从市外转入或从我市转出,还是在市内区县间转入或转出,均可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养老保险实行

2、异地转入转出,将给参保人带来很多方便。”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说,不管是转入还是转出,只要办理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待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后,转移前后个人账户资金合并计算。  失业保险关系也可跨省际间转移!该人士介绍,单位成建制跨省转移或职工在职期间跨省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随之转迁。同时在市内也可转移。  医疗保险怎么转移?市劳动保障局介绍,医疗保险有从市级统筹区外转入、转出市级统筹区、市级统筹区内转移三种方式。  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士昨天称,工伤、生育保险不实行跨省转移,但单位和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关系在全市范围内

3、可转移,在转出区县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窗口和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手续,到迁入区县(自治县)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窗口和工伤、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  转入条件:从我市行政区域外转入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的;与我市行政区域外参保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具有我市户口的人员;户口迁入我市,具有我市户口,符合我市个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关条件的人员。  转入外省市参保单位的;具有外省市户口,与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户口迁移到我市行政区域外,且未在本

4、市就业的。  区外转入:由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持原参保地出具转移介绍信等相关转移调动证明材料报区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科办理转移手续。转移人员将原参保地出具的个人帐户资金转移清单交区医保经办机构,待其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到区医保财政专户后,区医保经办机构再将其个人账户资金转入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转出区外:转出统筹区,需转移个人账户资金,应由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持相关转移调动证明材料报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并由区医保经办机构参保科作转出统筹外下帐处理,再由市医保中心基金科将其个人账户转移金额划转到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的相应帐

5、户。  区内转移:市级统筹区内转移的,职工在市级统筹区内转换工作单位只需将个人医保卡卡号告知新单位,由新单位到所在地医保公共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跨省转移:转出前单位及其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单位投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转出单位或职工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费用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  市内转移:在转出区县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窗口和失业保险经办

6、机构办理相应手续,到迁入区县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窗口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续保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凭《重庆市失业职工介绍信》到户口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小编提醒:关于社保可异地结算的问题,除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已有行政法规调整外,其他险种都是通过国务院部门规章及地方文件进行政策性调控,法律的统一性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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