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直肠癌信息登记要求

结直肠癌信息登记要求

ID:17816850

大小:25.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9-06

结直肠癌信息登记要求_第1页
结直肠癌信息登记要求_第2页
结直肠癌信息登记要求_第3页
资源描述:

《结直肠癌信息登记要求》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松原市卫生局文件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结直肠癌病例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医疗机构、吉林油田总医院: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结直肠癌病例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已开展及拟开展结直肠癌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吉林省结直肠癌病例信息登记调查表》(附件)并于10月14日上午9:30前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邮箱。联系电话:5085711邮箱:sywsyzk5711@126.com二O一一年十月十三日关于开展结直肠癌病例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卫生局,长白山管委会社管办: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结

2、直肠癌病例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1】428号)的要求,省卫生厅将配合卫生部开展全省结直肠癌病例信息上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一、请各市州卫生局于2011年10月14日12:00前,填写《吉林省结直肠癌病例信息登记调查表》(附件)报省卫生厅,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开展结直肠癌病例信息上报用户名及密码的发放工作。二、自即日起,各医疗机构要在完成每例结直肠癌病例诊疗工作后10日内,使用省卫生厅统一配发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卫生部肿瘤性疾病信息登记系统”(http://www.mohctn.com)结直肠癌病例信息登记页面

3、进行病例信息报送工作。2011年1月1日至10月25日各医疗机构开展的结直肠癌诊疗病例信息,应当于2011年10月26日前补报完毕。三、各医疗机构应安排专人负责登记病例信息,收到密码后及时更改,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同时确保病例信息真实、可靠。吉林省卫生厅医政处联系人:夏炎李冬梅联系电话:0431-88905578邮箱:xiayan_s@163.com附件:吉林省结直肠癌病例信息登记调查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