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赔偿协议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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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赔偿协议书范本  本次赔偿属一次性解决,已包括乙方所有的赔偿和要求。协议签订后,除本协议规定的赔偿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及其它待遇,双方之间无其它纠葛,乙方发生任何事情与甲方无关。  房屋赔偿协议书范本  房屋损坏赔偿调解协议  甲方:章珍玉(身份证号:)乙方:孟建平(身份证号:)调解方:横沟市镇政府信访办  因乙方加层导致该房屋承重墙体多处斜裂缝,甲方要求乙方赔偿,经镇政府信访办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一次性赔偿因甲方房屋受损的款项人民币元(大写:伍仟元整)。  二、甲方今后加盖防雨层时,其瓴子安在共墙上,乙方不得阻拦。  三、甲方房屋

2、今后再出现任何问题,乙方概不负责。  四、甲乙双方不得为此事再起纠纷和扯皮,不得上访。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调解方留存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调解方:  20XX年11月14日  房屋赔偿协议书范本  各个地区、各个拆迁办的协议都是不同的,一般是预先设置好的,所以不好找到一个规范的范文的给你一个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供你参考。这样你在签房屋拆迁协议时可以对照着看看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苏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由苏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3、于2002年5月29日制定,并经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2年8月2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X年X月X日起施行。  2002年8月26日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按照城市规划进行,有利于保护古城、古镇和文物古迹,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  第四条拆迁人

4、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条例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市和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部门。  苏州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受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委托,对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委托吴中区和相城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和县级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

5、工作。  第二章拆迁管理第六条需要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按照规定缴纳拆迁管理费。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规划定点红线图);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六)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提供委托合同。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

6、面答复申请人。  第七条拆迁范围确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工商、规划、房管、国土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的营业执照,新建、扩建、改建房屋,转让、租赁、抵押房屋和房屋析产,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等相关手续。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八条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起七日内,将拆迁人委托人必须具有房屋拆迁资格证书。被委托人不得转让房屋拆迁业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作为拆迁人,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拆迁实施单位的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的拆迁上

7、岗证。  第十一条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应当采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统一的文本格式。  拆迁以标准租金租赁的直管公房和单位自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被拆除房屋为代管房的,代管人应当提交委托文书或者有关证明材料。代管人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被拆除房屋为共有产权的,共有人应当共同书面委托代理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已死亡的,由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委派的代表提供合法继承证明或者出具具结书,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

8、协议。  第十二条拆迁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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