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

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

ID:17978486

大小:26.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9-12

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_第1页
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_第2页
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_第3页
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_第4页
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_第5页
资源描述:

《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附件8温州大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奖助学金)评审行为,切实提高评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学助〔2010〕1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二条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全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学校学生处(学工部)助学解困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本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第四条学校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组,负责全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学院要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第三章名额分配forthequalityofreviewsandreview.Article26threview(a)theCCRAcompliance,whethercopiesofchecks;(B)whetherdoubleinvestigation;(C)

3、submissionofprogramcompliance,investigationorexaminationofwhetherviewsareclear;(D)theborrower,guarantorloans5第五条学校学生处(学工部)助学解困中心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当年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总人数,将名额等额分配给各学院。不多评,也不少评。第六条独立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由母体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确定。第四章学生申请第七条学校及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确保所有在校学生人人知晓国家奖助学金申请时间、条件和评审程序。第八条申请国家

4、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为学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第九条学生根据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获得年级辅导员或班主任

5、的书面推荐后,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第十条全省国家奖学金特别评选活动由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推荐国家奖学金获奖候选人。forthequalityofreviewsandreview.Article26threview(a)theCCRAcompliance,whethercopiesofchecks;(B)whetherdoubleinvestigation;(C)submissionofprogramcompliance,investigationorexaminationofwhetherviewsareclear;(D)theborro

6、wer,guarantorloans5第五章评审程序第十一条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认真核实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的具体情况,根据学校下达的名额,结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提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学院推荐名单(其中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须经学院联评产生)和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第十二条学院领导集体研究确定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和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评审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

7、实,应做出调整。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第十三条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组认真审核各学院推荐上报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和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评审材料,提出本校当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领导审定。第十四条学校领导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师生有异议,评审组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做出调整。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厅。第六章材料报送forthequalityofrev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