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经济法概论》(27873)各章节案例分析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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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自考《经济法概论》(27873)各章节案例分析题参考一、公司法1、甲、乙、丙三人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取名为汇通电器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甲以货币出资250万元;乙以房屋出资,作价600万元,但未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丙以著作权出资,作价150万元。甲、乙、丙三人决定首期出资为250万元,其他各期出资在公司成立后两年内缴足。问:1、以上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出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分)2、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形式包含哪些?(3分)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权转让的方式是什么?(4分)2、2009年10月,甲、乙、丙发起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额为

2、50万元人民币,其中,甲以现金人民币4万元出资,乙以现金人民币16万元出资,丙以实物作价人民币30万元出资。公司设立董事会,乙为董事长、甲为副董事长;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丙为公司监事。问题:(1)A公司股东货币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规定?说明理由。(2分)(2)A公司不设监事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2分)(3)A公司首次股东会议应当由谁召集和主持?说明理由。(2分)(4)A公司的三名股东谁有权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说明理由。(2分)答:(1)A公司股东货币出资符合公司法规定。因为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货币出资的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而A公司股东货币出资金额为20万元,占A

3、公司注册资本的40%,已经达到法律规定的30%最低限要求。(2)A公司不设监事会合法。因为公司法规定,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而设一至二名监事。A公司规模较小,只设一名监事而不设监事会,是合法的。(3)A公司首次股东会议应当由丙召集和主持。因为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而丙正是A公司出资最多的股东。(4)A公司的三名股东中,乙和丙都有权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因为公司法规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在A公司章程不存在特别规定的情况下,A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应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乙的出资为16万

4、元,丙的出资为30万元,都超过了A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乙和丙都拥有A公司十分之一以上的表决权,所以乙和丙都有权单独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3、(2009-4真题)甲、乙、丙三人合伙开了一家餐馆,他们拟订的合伙协议如下:(1)甲为企业的负责人,全权负责企业的事务;(2)乙、丙不得过问企业的事务,只管分享利润,不承担企业亏损;(3)甲出资30万元,乙出资l5万元,丙出资5万元;(4)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经营过程中,丙代表企业与某食品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甲和乙以丙越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由此产生了矛盾。(1)本案中,甲和乙能否主张丙与食品公司的合同无效?(2)该企业

5、的合伙协议有无违法之处?答:(1)不可以。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企业的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2)有。合伙协议约定,“乙、丙不得过问企业的事务,只管分享利润,不承担企业亏损”。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的一切事务,原则上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全体合伙人都享有同等的企业管理参与权。事务执行人执行合伙事务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产生的亏损或民事责任,也由全体合伙人承担。二、合同法-9-(2010-4真题)案例:2008年5月,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电脑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

6、向乙公司购买电脑10台,总价款人民币6万元。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在6月20日付清合同款,乙公司于6月25日交货。6月20日上午,当甲公司财务人员准备给乙公司汇款时,被该公司的总经理制止。原来,甲公司有确切证据证明乙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6月21日,甲公司通知乙公司中止履行合同。7月23日,乙公司的经营状况仍没有好转且乙公司也没有向甲公司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7月23日,甲公司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问:(1)甲公司能否中止履行合同?为什么?(2)甲公司能否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为什么?答:(1)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

7、中止履行。(2)可以。根据《合同法》规定,发生不安履行抗辩后,抗辩人应及时通知对方,要求对方提供适当担保后,应当恢复履行,如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供适当担保,则抗辩人可单方解除合同。2、江苏省某国有企业(以下简称甲)出售一批商品,于1996年9月1日向广东省某合资企业(以下简称乙)寄发一封信,信中内容是关于出售这批货的有效要约,并在要约中注有“不可撤销”的字样,规定乙在9月15日前答复才有效,但9月3日甲发现报价有误,并于当日用电报发出撤回通知,该通知于9月4日到达乙处,而9月1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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