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旅游红黑榜管理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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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淳安县旅游“红黑榜”管理制度(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依据《旅游法》《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国家文化与旅游部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文化与旅游部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旅游经营行为,推进旅游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公民文明出行意识和从业守法意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时代风尚、弘扬文明旅游、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淳安县(以下简称“我县”)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第三条“红黑榜”,即旅游“红榜”和“黑榜”的简称,由淳安县千岛湖风景旅游委员会

2、(以下简称“县旅委”)在旅游市场监管过程中获取信息汇总而成。第四条设立淳安县旅游“红榜”“黑榜”评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定委员会”),由县旅委分管领导担任评定委员会主任,成员由县旅委办公室(法制科)、规划建设科、旅游管理科、乡村旅游管理中心、咨询服务中心、执法大队(质监所)、景区综合管理中心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由执法大队(质监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二、适用与发布第五条在我县从事与旅游相关的活动,原则上纳入县旅委统一管理的企业或个人,具体包括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酒店、旅行社、导游等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及来

3、我县的旅游者,其行为和信用奖惩适用本制度。旅游集散中心、旅游购物场所、民宿(农家乐)、游乐旅游项目、非星级酒店及其从业人员,野导、黑车、黑船、黑店及游客等扰乱旅游市场行为,参照本办法执行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条“红榜”的对象是因旅游经营、旅游服务或个人旅游的诚实守信等行为而受到市级以上旅游部门表彰、奖励和扶持的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旅游者。第七条“黑榜”的对象是有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被县级(含)以上旅游部门通报批评的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及在旅游活动

4、中有不文明行为的游客。第八条“红黑榜”通过千岛湖旅游官方网站发布,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对旅游企业诚信文明经营和从业人员、游客先进事迹公开表扬;(二)对旅游企业、从业人员诚信缺失及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三)对游客的严重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或上报国家文化与旅游部予以曝光。第九条“红黑榜”公布事项内容具体包括所涉及的名称(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公司地址或家庭住址、上榜主要事由、信息公布起止日期等。三、评定条件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入“红榜”。主要包括:(一)文明行为、典型先进、诚信经营等事迹被市级(

5、含)以上旅游部门通报表彰、肯定或被媒体宣传的;(二)救死扶伤、见义勇为、挽救国家人民财产,避免重大损失或避免人员伤亡的;(三)评定委员会认为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列入“黑榜”。主要包括:(一)年度内引发有责投诉、信访3次(含)以上;(二)因侵权、违约行为,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引发10人(含)以上集体投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或媒体曝光的;(三)因侵权、违约或违法经营、非法从业等行为,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或被人民法院判决承担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责任,或判处刑罚的;(四)违反旅游管

6、理规定,被县级(含)以上旅游部门通报批评的;(五)发生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并负有责任的;(六)不顾劝阻、警示从事冒险作业并危及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不及时或不到位的;(七)在旅游市场中,因扰乱公共环境秩序、损坏公共设施设备、损毁文物古迹、破坏生态环境、违反风俗及参与黄、赌、毒、黑、恶等行为,受到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或法院判决承担责任的;(八)不接受或不配合管理,拒不参加约谈、不落实约谈事项,或经督促后拒不纠正扰乱旅游市场行为的,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可直接认定为“黑榜”名单。(九)旅游企业在履行

7、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约行为以及在申请、使用旅游专项资金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十)评定委员会认为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因监护人存在重大过错导致被监护人发生上述十项行为,将监护人列入“黑榜”。第十二条具有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旅游企业、旅游从业人员:具体参照《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旅游行业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第十三条在旅游活动中实施不文明行为的游客:具体参照国家文化与旅游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指导意见》(旅办〔2015〕42号)和《

8、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旅办发〔2015〕117号)执行。四、信息采集机制和认定程序第十四条由各科室负责“红黑榜”信息采集并及时报送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核实。经核实确认信息符合公开条件的,将相关材料报评定委员会主任审核。第十五条按照“依法公开、客观及时、公平公正”的原则,由评定委员会主任召集成员召开审定会议予以认定。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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