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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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建价协[2012]18号各区、县(自治县)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及造价员归口管理机构: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结合本市实际,我会制定了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与《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一并贯彻实行,造价协会2008年2月27日印发的《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实施细则》(渝建价协[2008]3号)同时废止。   附件: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

2、细则 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结合本市实际,重庆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造价协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资格取得、从业、继续教育、自律和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实施细则。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以下简称造价员),是指按照本细

3、则通9过造价员资格考试,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经登记注册取得从业印章,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资格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在全国有效。第四条造价协会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员的行业自律管理工作。第二章资格考试第五条造价员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一次,实行统一考试大纲、统一专业、统一命题及统一组织的办法。第六条造价员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分为建筑工程(含建筑、装饰、园林绿化、仿古、房屋修缮等)、安装工程(含电气、给排水、暖通、机械设备安装等)、市政工程(含

4、道路、桥梁、隧道等)三个专业。第七条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专业工程计量与计价。第八条造价协会负责组织编写考试大纲和培训教材,组织命题、考试、阅卷、确定合格标准、颁发资格证书等工作。第九条造价员考前培训工作,按照考培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第十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一)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应届毕业生;(二)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三)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1年。第十一条符合下

5、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一)普通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的应届毕业生;(二)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考生,自毕业之日起从事工程造价工作一年内;9(三)已取得资格证书,申请其他专业考试(即增项专业)的考生。第十二条考试合格者经初始教育后由造价协会颁发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考试合格者,凭毕业证书领取资格证书。对通过增项专业考试的造价员,将增项专业登记在资格证书的“增项专业登记栏”。第十三条如发现造价员资格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第三章登记第十四条造价员实行登记从业管理制度。造价协会负责造

6、价员登记工作。符合登记条件的,核发资格证书、从业印章。经过登记取得资格证书、从业印章后,方能以造价员的名义从业(在校应届毕业生未有工作单位的只发放资格证书,不发放从业印章,需有受聘单位完成后,变更登记方可领取从业印章进行从业)。第十五条初始登记条件及所需材料:(一)考试合格、且完成初始教育;(二)受聘于一个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咨询或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三)无本细则第十七条不予登记的情形;(四)所需材料:1.重庆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初始登记申请表;2.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二张;3.考试合格证、初

7、始教育合格证书原件;4.聘用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5.登记到具有工程造价资质企业的,应填写造价资质证书号并且必须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即由《重庆市劳动保障公众信息网》上打印的“个人基础信息”一份(加盖聘用单位公章)及查询密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6.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第十六条考试合格者,应在文件规定期限内申请登记9,逾期未申请登记的,取消其登记资格。取得资格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后,如本人工作单位在市外按照本细则第三十一条市外转出登记进行;如本人工作单位在市内按照本细则

8、第三十一条市内变更登记进行。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登记:(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从业的;(三)逾期登记且未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四)已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五)受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的;(六)在工程造价从业活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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