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专业知识)

水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专业知识)

ID:18407410

大小:191.00 KB

页数:71页

时间:2018-09-17

水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专业知识)_第1页
水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专业知识)_第2页
水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专业知识)_第3页
水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专业知识)_第4页
水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专业知识)_第5页
资源描述:

《水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水行政执法法律法规(专业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水资源规划  第三章水资源开发利用  第四章水资源、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  第五章水资源配置和节约使用  第六章水事纠纷处理与执法监督检查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水资源,包括

2、地表水和地下水。  第三条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第四条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六条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  第七条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

3、和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节约用水的管理,建立节约用水技术开发推广体系,培育和发展节约用水产业。  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第九条国家保护水资源,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植被,植树种草,涵养水源,防治水土流失和水体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第十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

4、源和防治水害的先进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第十一条在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十三条国务院有关部门

5、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水资源规划    第十四条国家制定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规划。规划分为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流域规划包括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专业规划;区域规划包括区域综合规划和区域专业规划。  前款所称综合规划,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编制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的总体部署。前款所称专业规划,是指防洪、治涝、灌溉、航运、供水、水

6、力发电、竹木流放、渔业、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防沙治沙、节约用水等规划。  第十五条流域范围内的区域规划应当服从流域规划,专业规划应当服从综合规划。  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以及与土地利用关系密切的专业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兼顾各地区、各行业的需要。  第十六条制定规划,必须进行水资源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水资源综合科学考察和调查评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组织进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文、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水资源的动

7、态监测。  基本水文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开。  第十七条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由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由有关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江河、湖泊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编制,分别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提出意见后,报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求国务院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