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栋与古文尚书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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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惠栋与古文尚书考惠棟《古文尚書考》引「梅鷟曰」的價值平議73惠棟《古文尚書考》引「梅鷟曰」的價值平議趙銘豐*摘要惠棟《古文尚書考》可以被視為繼梅鷟《尚書考異》與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之後第三部重要的《古文尚書》辨偽著作。清人沈楙悳在世楷堂本《古文尚書考.跋》曾言:「《疏證》之後之論真《古文》者,可以無遺憾矣。」由此當可知《古文尚書考》在當時學者心目中的地位。然至此時梅鷟《尚書考異》仍未獲得應有的重視,未受重視的原因在於當時的《尚書考異》並非善本,直到孫星衍平津館本行世,《尚書考異》才算稍微回復原來面目。

2、正因為如此,故每當學人論及《古文尚書考》,提及的總是閻若璩對惠棟的影響,在今日看來梅鷟才是閻、惠二人《古文尚書》的源頭。惠棟《古文尚書考》引「梅鷟曰」的十二條目,正可檢驗《古文尚書》辨偽方法的「舉證發明權」始於何人,藉由此項命題,亦可知惠棟之前《古文尚書》辨偽工作的歷史發展軌跡,與惠棟自身治學受制於歷史條件的侷限。關鍵詞:惠棟、《古文尚書考》、梅鷟、陳第、閻若璩*華梵大學東方人文思想研究所碩士班儒學組二年級。第二屆青年經學學術研討會74惠棟《古文尚書考》引「梅鷟曰」的價值平議趙銘豐壹、前言惠棟(1697

3、–1758)《古文尚書考》(以下簡稱《書考》)乃是繼梅鷟(?)《尚書考異》(以下簡稱《考異》)與閻若璩(1636–1704)《尚書古文疏證》(以下簡稱《疏證》)之後,關於《古文尚書》辨偽的又一部重要著作。關於《古文尚書》的相關研究,多數集中在閻氏《疏證》辨偽工作的爬梳,原因在於研究者多著眼於《疏證》的價值。就《古文尚書》百家爭鳴的開放性而言,此種思維方式無疑具有明顯的不足之處。如何對梅氏《考異》與閻氏之後下開惠棟《書考》、程廷祚(1691–1767)《晚書訂疑》諸家,進行《古文尚書》文本的相關課題分析,

4、這才是取得學術「制高點」的必要手段。筆者並且認為其中的惠棟《書考》尤為重要。原因在於不管是《考異》或《疏證》,都因為現存版本的關係,故而在文本關鍵處仍有所爭議,許華峰先生曾對此問題意識率先發聲,他提出經由《書考》中彙引閻氏諸語,對校今本《疏證》,再參諸《考異》,就可以推論出《疏證》「蹈襲」《考異》的痕跡。1這是個很重要的發現。眾所周知,閻氏以考證《古文尚書》抄襲處而名家,如今卻讓後續研究者指陳閻氏本人的成就卻也有「欺世盜名」之嫌,只是《疏證》掠美《考異》更為直接,而辨別的癥結即是藉由惠棟《書考》九十九條

5、引「閻若璩曰」對校《疏證》與《考異》而得。2與此異曲同工的還有《書考》中引「梅鷟曰」的十二條目所呈現的價值意義。藉由考察此項命題,筆者認為梅鷟、閻若璩、惠棟三者之間實有難以分割的關係,3從中正可檢驗《古文尚書》辨偽方法的「舉證發明權」始於何人,藉由此項命題,亦可知惠棟之前《古文尚書》辨偽工作的歷史發展軌跡,與惠棟自身治學受制於歷史條件的侷限。1許華峰:《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的辨偽方法.「疏證」與「冤詞」、「考異」、「尚書譜」的關係》(中壢:中央大學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岑溢成先生指導,1994年),

6、頁39–52。2趙按:許華峰先生以為98條(《閻若璩「尚書古文疏證」的辨偽方法.附錄》,頁237–264)經筆者對《考異》、《疏證》、《書考》逐一核校後,關於惠氏引「閻若璩曰」確定為99條。該條目為「〈周官〉論道經邦」,此條目獨出於閻若璩《困學記聞注》,不與其他辨偽《古文》著作重出。3趙按:清人朱琳《尚書考異跋》(清道光五年(1825)立本齋刊本)即云:「先生(指梅鷟)則力辨其偽,曲證旁通,具有根據,後閻百詩《尚書古文疏證》、惠定宇《古文尚書考》,其門徑皆自先生開之。」朱氏此言與吾人部分筆意略有印合,特

7、於此注引。惠棟《古文尚書考》引「梅鷟曰」的價值平議75貳、《書考》引「梅鷟曰」出處的再商搉許華峰先生在《書考》引「梅鷟曰」出處部分已作了初步的論證:惠棟在第二卷又引用「梅鷟曰」十二次。可是所引用過於簡略,我們無法判斷這是引自《尚書譜》,還是惠氏自他書所轉引。4關於許氏的見解,筆者有不同的看法。首先《書考》引「梅鷟曰」為十二次,經筆者檢證後雖確然無誤,然而許氏對此並無與「閻若璩曰」一樣作出細目的表列,因此後續如「引用過於簡略」與「我們無法判斷這是引自《尚書譜》,還是惠氏自他書所轉引」諸語,便無法產生相互比

8、對論證的作用。許氏僅就「梅、閻並舉」的部分(四條目)寫出按語,5筆者認為惠棟「梅、閻並舉」僅能作為探討究竟惠氏有無寓目《尚書譜》和《考異》的問題動機,若僅憑此四則條目就進行可能性的推斷,筆者認為舉證尚嫌不足,應先進行全盤的出處考辨,也才能作出立論更為周全的回應。6因此,筆者將先就《書考》本「梅鷟曰」的出處進行整理:7一、「滿招損,謙受益,時乃天道」梅鷟曰:「本《易》之『謙尊而光卑,而不可逾。』」(許本無列此條)趙按:〈大禹謨〉一條獨見於陳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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