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下放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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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3下放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序号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清理意见备注1古树名木的迁移核准《城市绿化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市政府/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承办下放下放到各县、区。2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审批《森林防火条例》(2008年12月1日修订)市政府/市林业局承办下放下放到各区。3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09年8月27日修订)市政府/市水务局初审下放下放到各县、区。4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年6月29日修订)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2、》(2012年省政府令第4号)市政府/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承办下放将县、区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有关作业审批权下放到各县、区。5渔业养殖证核发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日修订)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暂停实施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4年省政府令第1号)市政府/市畜牧兽医局承办下放将各县、区范围内的审批权下放各县、区。6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标准的农作物种子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3年6月29日修订)市政府/市农业委员会承办下放下放到各县、区。7建设项目占用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国有未利用土地的批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3、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年1月8日修订)二、《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1999年12月18日通过)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暂停实施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4年省政府令第1号)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承办下放将各县范围内1公顷以上的审批权下放到各县。8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审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订)二、《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1999年12月18日通过)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暂停实施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4年省政府令第1号)市政府/市国土资源局承办下放将各县范围内1公顷以上

4、的审批权下放到各县。25序号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清理意见备注9边境管理区出入境通行证核发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9年1月29日修订)二、《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市公安局下放下放到各公安分局。10占、挖道路审核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4月22日修订)二、《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07年4月13日通过)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暂停实施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4年省政府令第1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各公安分局下放下放到各县公安局、各公安分局,市、县两级均可审

5、批,由群众选择就近办理。11机动车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通行证核发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4月22日修订)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7日修订)三、《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2005年公安部令第77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各公安分局下放下放到各县公安局、各公安分局,市、县两级均可审批,由群众选择就近办理。12机动车运输超限不可解体物品运输通行证核发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4月22日修订)二、《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07年4月13日通过)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

6、暂停实施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4年省政府令第1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各公安分局下放下放到各县公安局、各公安分局,市、县两级均可核发,由群众选择就近办理。13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10月28日修订)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2012年7月17日修订)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暂停实施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014年省政府令第1号)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现役),萨尔图区、让胡路区、龙凤区辖区的公安分局,红岗区、大同区、四县辖区的消防大队(现役)下放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特殊大型的公

7、众聚集场所之外的检查权下放到萨尔图区、让胡路区、龙凤区、高新区辖区的公安分局,以及红岗区、大同区、四县辖区的消防大队(现役)。25序号事项名称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清理意见备注14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防护设施设计审查(非煤矿,不含医疗机构放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修订)二、《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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