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人员业务培训资料201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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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开发票征税业务规范一、代开建筑业发票(一)、在窗口开具的建筑业发票或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应申报缴纳以下税款:1、营业税:按计税营业额3%计算征收。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费: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5%、1%二档税率)、教育费附加率3%和地方教育附加费2%计算缴纳。3、个人所得税:个人承建的按2%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以企业承包工程的,按0.5%征收个人所得税(非个人承建的对项目经理按0.5%征收个人所得税)。4、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的,由企业自行申报按1%预缴并于次年汇算清缴,外来企业有外经证的按0.2%预征,未提

2、供外经证的,按2%预征;核定征收的,按1%计算征收。5、印花税:按建筑安装合同金额万分之三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指财产租赁合同)。6、资源税:涉及到砂石、粘土的,按开票金额的0.2%核定征收。7、水利基金:按开票金额的0.06%征收。(二)、相关情况说明:1、对外来建安企业在我局辖区内施工工程,应向主管地税机关提供《外管证》、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建安合同书(开工证明、中标通知书),对于项目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管理分局项目管理员应在审核后将有关数据录入征管软件登记模块”项目管理”。窗口征收人员征收税款和开具发票均在征管软件有关菜单项目内开票操作。个人申请

3、开具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比照上述执行;182、外来建安企业申请开具发票时,需项目税收管理员按规定鉴定税种后传递窗口,并填写《纳税申报表》后予以办理。个人的,可以填写《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申请审核表》后交窗口征收人员办理,开具《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或《建筑安装统一发票》。3、临时申请开具发票,征收人员在征收税款时应将税款所属时间修改为本月份。如:某施工企业在9月11日申请开具发票,其在缴款书或完税证上体现的税款所属为9月1日-30日,而不能体现8月1日-31日。4、外来建安企业未提供《外管证》临时申请代开发票时,按2%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按0.5%征收个人所得税。5、外来建

4、安企业能够提供《外管证》的,申请代开发票时,预征企业所得税0.2%,并按0.5%征收个人所得税,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可不征收个人所得税。6、建安企业被鉴定为核定征收的,申请代开发票时,按1%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按0.5%征收个人所得税。[按《宣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筑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0年第1号)办理]7、个人申请开具发票的,按2%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8、资源税征收问题。判断该项工程是否应征收资源税,就是看该工程是否使用了应税非矿产品或非矿产品。如果未使用,就不要征收资源税,如挖土方工程等。目前,在我局中心窗口开具发票时,适用税收征收率为:0.2%;安装工程不征

5、收;其他工程项目,按照是否使用了应税非矿产品予以征与不征。窗口征收时,资源税税率不能按上述比例直接征收资源税,而应按单位税额开票。18二、代开销售不动产发票(一)、销售不动产发票主要为规模较小的房地产开发单位和个人代开发票以及驻房管局代征人员代开二手房交易发票。1、营业税:按计税营业额5%计算征收。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费: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5%、1%三(二档)档税率)、教育费附加率3%和地方教育附加费2%计算缴纳。3、个人所得税:按财产转让所得征税,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按规定计算所得额,税率为20%;不能提供相关

6、材料的,按转让收入的1%征收。4、企业所得税:查帐征收的,由企业自行申报预缴并于次年汇算清缴;核定征收的,按企业税种鉴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征收。5、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按合同金额万分之五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个人销售住房的,免征。6、土地增值税:个人销售住房的,免征;销售非住房的,能提供相关证明的,按规定计算征收;不能提供证明的,经营性用房、办公用房、写字楼和土地使用权按实际成交价格2.5%征收,商住房、仓库、车库、厂房及其他房屋建筑物按实际成交价格2%征收。(二)、相关政策说明: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

7、1]12号)自2011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18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不需再加这一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个人转让住房,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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