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06—2010

关于印发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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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06—2010年)的通知2006-07-03    附件: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006~2010年)  一、指导思想  以监测、监察和应急能力建设为突破口,不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严防工农业生产和生活污染威胁饮用水源,切实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以削减现役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重金属和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等保障环境安全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积极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强化污染防治,力求抓出实效,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  

2、二、支持重点  “十一五”期间,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区域环境安全保障项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小康环保行动项目、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项目以及财政部、环保总局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确定的其他污染防治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1、地、县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按照建设先进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的要求和填平补齐、一次性配齐的原则,通过专项资金对环保系统地、县级城市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补助,使其基本具有国家颁布的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要求的常规监测能力。专项资金

3、仅限于支持地、县级环境监测站按标准配置的监测设备及仪器,不含自动站、办公用房建设和办公设备购置以及业务经费。  2、地级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项目  按照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的要求,通过专项资金对地级(直辖市县级,下同)以上环保系统监察机构能力建设的补助,使其基本具有国家颁布的环境监察机构建设标准要求的环境执法能力。专项资金仅限于支持环境监察机构的“装备建设”标准中的交通工具、取证设备、通讯工具以及应急设备等配置。  3、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  专项资金对113个国家环保重点城市配置国家颁布的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专项配置标准中“应急监测”

4、仪器给予补助,使上述重点城市的环境保护局基本具备标准要求的应急监测能力。  4、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测项目  专项资金对环保机构为有效防范重点污染源和敏感区域的主要风险源以及重点流域内化工、石化等企业的污染隐患所配置的污染源自动监控装置给予补助,以此提高污染防治水平,确保环境安全。  本类项目承担单位为地、县级(含)以上环保局直属的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机构。  (二)集中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  专项资金支持的集中饮用水源地污染防治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污染源位于集中饮用水源地上游;  2、污染源短期难以搬迁或转移;  3、污染源排放基本达标,但仍存在较

5、大环境风险;  4、计划或正在对污染源实施污水回用、“零排放”或少排污染物、节水降耗、提高污染防治水平等污染防治措施。  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纺织印染、食品及饮料制造业、医药、化工等行业排放致毒、致畸、致突变物质,直接影响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的污染防治项目。  专项资金不支持水源地周边垃圾填埋场建设、划定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污染企业搬迁以及单纯改变污水排放去向的管道工程、截污排海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  (三)区域环境安全保障项目  1、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技术改造项目  专项资金支持二氧化硫削减量大且列入《全国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的脱硫项目;列入《燃煤电

6、厂氮氧化物治理规划》的脱硝项目。  优先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燃煤电厂脱硫脱硝项目。  专项资金不支持新建机组脱硫项目、投产20年以上或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的发电机组脱硫项目。  2、区域性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专项资金支持在地方政府统一组织和规划下,以改善区域性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污染源有效治理为重点,通过发挥政府多种资金的整体效益,带动社会资金,采取综合性措施进行环境污染治理的项目。  专项资金不支持城市绿化、环境卫生、城市垃圾处理、城市燃气、集中供热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与污染防治无直接相关的项目。  3、排放重金属及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冶金、电镀、

7、焦化、印染、石化等行业或企业的污染防治项目  专项资金支持排放含硫、含铵、含铬废水的皮革企业,排放砷、醛、酮、酚、苯及其衍生物、多环芳烃以及高分子合成聚合物的石化、化工企业,以及造成水域铬、镉、汞等重金属污染的冶金、电镀等行业的污染防治项目。  专项资金不支持仅以扩大产品生产能力为目的的技改项目。  4、严重威胁居民健康的区域性大气污染治理项目  专项资金支持单台炉容量大于12500KVA的电石、铁合金大气污染治理项目;炭化室4.3米(含)以上、年生产能力60万吨以上的焦炭行业大气污染治理项目;黄磷生产尾气变压吸附污染治理及综合利用、黄磷尾气制甲酰胺项目;磷酸

8、或电解铝含氟废气治理项目;硫酸生产酸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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