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

ID:18950436

大小:1.01 MB

页数:44页

时间:2018-09-27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_第1页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_第2页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_第3页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_第4页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_第5页
资源描述: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大众考资网:www.dzkzw.com咨询电话:010-5623346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讲义中国人民大学吴鹏行政法的总体结构:214→2个人、1件事、4个程序官管民①行政管理行政主体→相对人:行政行为官民事民告官②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行政行为③行政诉讼原告→被告:行政行为④行政赔偿请求人→义务机关:行政行为第一章行政法概述§1.行政法的基本概念立法权→立法机关→立法法(控权法)国家权行政权→行政机关→行政法(控权法)一、宪法(控权法)司法权→司法机关→诉讼法(控权法)公民权西方:三权分立、制约平衡中国:三权

2、分工、互相监督行政立法权二、行政=公共行政=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 行政执法权not私人行政包括被授权组织行政司法权行政实体法(事前控权)三、行政法(控权法)行政程序法(事中控权)行政诉讼法(事后控权)行政组织法(行政主体)总则(一般行政法)行政行为法(抽象行为、具体行为)四、行政法行政监督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分则(部门行政法)§2.行政法的法律渊源《立法法》:宪法、法律、法规×3、规章×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自治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自治区省法规1(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规章1部委、直属机构自治

3、州/自治县市法规3(省会市、特区市、国批市)市规章3§-44-大众考资,专注司考服务大众内部资料禁止外传大众考资网:www.dzkzw.com咨询电话:010-562334633.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合法行政原则—→无法律无行政→国家权:法无授权即禁止(形式行政)公民权:法无禁止即自由例:(2003/4/7/案例)1992年修正的《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恢复未作出任何规定,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诉讼中提出“恢复专利权的行为属于合法的自由裁量行为”。被告观点是否成立?种类裁量权二、合理行政原则—→理性→自由裁量权→(实质行

4、政)幅度裁量权1.公平公正:同等对待2.考虑相关因素:正当考虑3.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合法行政原则与合理行政原则的关系不合法不合理合法合理不合理例1:(2006/4/5/论述)2002年7月,某港资企业投资2.7亿元人民币与内地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经营该市污水处理。享有规章制定权的该市政府为此还专门制定了《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对港方作出一系列承诺,并规定政府承担污水处理费优先支付和差额补足的义务,该办法至合作期结束时废止。2005年2月市政府以合作项目系国家明令禁止的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

5、“固定回报”项目,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属于应清理、废止、撤销的范围为由,作出“关于废止《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的决定”,但并未将该决定告知合作公司和港方。港方认为市政府的做法不当,理由是:其一,国务院文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对涉及固定回报的外商投资项目应“充分协商”、“妥善处理”,市政府事前不做充分论证,事后也不通知对方,违反了文件精神;其二,1998年9月国务院通知中已明令禁止审批新的“固定回报”项目,而污水处理合作项目是2002年经过市政府同意、省外

6、经贸厅审批、原国家外经贸部备案后成立的手续齐全、程序合法的项目。问题:1.运用行政法原理对某市政府的上述做法进行评论;2.结合上述事件论述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例2:(2010/4/7/论述)近年来,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相互理解沟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国各级法院积极探索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从制度层面对行政诉讼的协调、和解工作机制作出规范,为促进行政争议双方和解,通过原告自愿撤诉实现“案结事了”提

7、供了更大的空间。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09)》披露,“在2009年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通过加大协调力度,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和解后撤诉的案件达43,280件,占一审行政案件的35.91%。”总体上看,法院的上述做法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赢得了公众和社会的认可。但也有人担心,普遍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合法性审查原则不完全一致,也与行政诉讼的功能与作用不完全相符。问题:请对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的做法等问题谈谈你的意见。三、程序正当原则1.公开:向社会公开政

8、府信息,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除外2.公众参与:作出重要决定,尤其是对相对人不利的决定,应当听取其意见3.回避:工作人员与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四、高效便民原则-44-大众考资,专注司考服务大众内部资料禁止外传大众考资网:www.dzkzw.com咨询电话:010-562334631.效率:遵守法定时限,禁止不合理延迟2.便民:不能增加相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