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银行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ID:18992337

大小:32.24 KB

页数:22页

时间:2018-09-27

银行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_第1页
银行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_第2页
银行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_第3页
银行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_第4页
银行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银行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银行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  篇一:江苏银行反洗钱内控制度  江苏银行反洗钱内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止违法犯罪分子利用我行从事洗钱活动,维护金融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江苏银行各级行(以下

2、简称各级行)开展反洗钱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反洗钱工作原则  第四条各级行应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反洗钱工作界定的范围内积极开展反洗钱工作,并应遵循如下原则:  (一)合法审慎原则。各级行及工作人员应当依照本办法及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审慎地识别可疑交易,做到不枉不纵,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妨碍反洗钱义务的履行。  (二)保密原则。各级行要严格执行反洗钱工作保密制  度,坚持保密原则,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将有关反洗钱工作信息泄露给客户和其他人员。  (三)合作原则。各级行应当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协助司法机

3、关、海关、税务等部门查询、冻结、扣划客户存款。  第三章反洗钱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江苏银行反洗钱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是全行反洗钱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管理机构。总行以下各级行不设反洗钱工作委员会。  第六条委员会由总行行长、分管副行长、营运部、计划财务部、内审合规部、业务发展部、信息科技部和办公室负责人组成。  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总行行长担任;副主任一名,由总行分管副行长担任。  第七条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反洗钱战略、规划和政策;  (二)在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监管下,负责组织、协调全行的反洗钱工作;  (三)根据中国

4、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我行的反洗钱工作计划,研究和制定反洗钱工作的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反洗  钱工作的内控制度;  (四)负责制订大额、可疑资金交易报告标准,并对大额、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五)研究我行反洗钱工作的重大疑难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与对策;  (六)对全行反洗钱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反洗钱工作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认定,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七)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积极参与反洗钱国内外合作。  第八条委员会下设反洗钱工作办公室,该办公室设在总行营运部,由营运部负责人担任反洗钱工作办公室主任,并指定专人负责与人民银行、反洗钱监

5、测分析中心的联络与沟通工作。  第九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系协调全行的反洗钱工作;  (二)负责组织有关反洗钱工作会议及委员会成员部门之间的联络与协调;  (三)及时与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  (四)制定我行反洗钱工作的内控制度;  (五)传达和落实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关于反洗钱工作的各项布置要求,收集和汇总我行反洗钱工作的各类信  息,向人民银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我行反洗钱工作信息,组织开展对辖属分支行反洗钱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各分行(直属支行)应建立健全反洗钱组织工作体系和岗位责任制,成立反洗钱工

6、作小组,指定专门部室负责反洗钱工作,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对下属营业机构执行本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分行须指定专人担任反洗钱工作联络员,负责与总行和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当地分支机构进行反洗钱方面的联络与沟通工作。  第十一条各营业机构应设立反洗钱岗位,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具体负责对大额支付交易及可疑支付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及时报告。  第四章反洗钱工作规程  第十二条各营业机构要根据人民银行的制度规定,按照“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建立“客户身份登记制度”,核实所有申请本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客户的身份,核对客户的真实身份信息,不得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  第

7、十三条各营业机构要严格执行《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境内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和假名账户。  个人客户申请开立存款账户、办理结算的,必须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代  理他人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和号码。  公司客户申请开户,必须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作登记。  对不出示本人身份证件或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