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实现老年人“精神赡养”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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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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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实现老年人“精神赡养”的法律问题研究  一、老年人权益法律保护的完善  (一)老年人权益的立法思考  中国社会转型期下的老年人队伍正在不断壮大,人口老龄化问题及空巢老年家庭已成为不可忽略的社会问题。老年人问题在超出家庭范围的同时,将进一步成为建设和谐社会及和谐家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也将必然成为中国老年人权益法律保障研究的重点关注部分。关注弱势群体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普遍价值观。相对而言,由于老年人存在生理及心理的特殊性,其弱势特征尤其突显。故法律在给予这一特殊群体立法保护的同时,还应积极结合社会发展中新近出现的老年人权益保护

2、问题进行立法完善。老年人权益包含了两部分内容:一是作为公民应该享有的普遍权益;二是老年人应该享有的特殊权益。即老年人作为社会整体中的一员,除了享有国家《宪法》所规定的赋予全体公民应当享有的权益,例如生存权、发展权、居住权、参与权等;还应享有作为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根据自身特点及需要,由国家赋予的相关特殊法律利益,如被赡养权、共享社会发展权、闲暇生活权等。简言之,老年人的权益保障需从两方面进行立法设计,不仅要关注作为普通公民应该获得的法律保障,还应考虑特殊群体的法律利益需要。  (二)新时期老年人权益基本内容的修正  因老年人特殊

3、的主体情况,其时常被排斥且处于社会的边缘地带。故于此恶性循环下,其继而形成不同于其他群体的生理与心理特殊性,突显出其双重弱势性。尽管现今物质养老已不再是问题,子女积极履行每月给予父母赡养费的义务使其衣食无忧的行为表现符合法律与道德双重标准。但这种划一的客观行为却使人们忽略了对老年人最重要的精神关怀。另外,加之空巢家庭的增加,使得对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内容的进行立法成为亟需正视与解决的问题。  最后,传统中仅子女一方对老年人负有精神赡养责任的理解并不全面。但追根溯底,老人的精神动力仍是源自家庭,家庭仍是精神赡养的主要承担者。按照马

4、洛斯的需要层次论,人的需要从低级到高级可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要(包括衣、食、住、行)、安全需要(人生安全、职业安全、经济安全)、社交需要(友情、情感、归属)、尊重需要(自尊、权威、地位)和自我实现需要(胜任感、成就感)。马洛斯认为:人只是在低层次需要获得相对满足之后,才能希望较高层次的需要得到满足。故结合上述理论及老年人自身的特殊情况得出:老年人的需要结构可分为三类,即生存性、发展性和价值性需要,然后两种需要位于生存性需要之上。新时期下第一基础层面的老年人生存性需要(健康与安全)已普遍得到了保障,而基于其衍生出的发展性需要和价

5、值性需要却淡出道德与法律的视线。在发展性需要中侧重强调对老年人情感的呵护,例如老有所乐、老有所亲、老有所学等,而价值性需要则关注老年人自我价值的实现,包括老有所为、老有所为、老有所用、老有所成等。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人类物质文明的进步,第一种需要与最后一种需要的要求往往更容易得到满足,然而处于两种需求中间的第二种需求却面临着窘境。所以,当下的子女还应并重践行精神赡养义务。  二、精神赡养对父母、子女权利义务的意义  (一)积极方面  XX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草案)》中明确了赡养人的精神赡养义务。第16条

6、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我国的社会转型是工业化和市场化双重转型的统一,在转型过程中,社会家庭的结构在发生变化,就产生了所谓的空巢家庭。精神赡养案件的出现与社会转型有着密切的联系。社会中,子女肩负着社会与家庭的双重压力,其在竞争中往往忽略对父母必要的关怀。《(修订草案)》为确保精神赡养得以实现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符合道德责任法律化要求。第16条规定:家庭成员不得在精神上忽视、孤立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7、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草案不仅在一定程度上督促、指导子女加深对父母心理需求的理解与关注,也有利于家庭的稳定和谐。  (二)存在问题  虽修正案对老年人权益保护是积极的,但在入法上还需仔细推敲。保护老年人权益的立法除需以社会大环境作为考量背景外,还应考虑到部分具有特殊情况的子女,切不可标准划一,避免有悖公平,加剧家庭矛盾冲突的发生。精神赡养入法旨在大力倡导赡养人经常看望慰问老人,发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美德。当其他法律无涉时,难免会使法律保障的效力有所缩减。故为更好实现精神赡养立法目的,有必要在那些规定父母子女权利义务

8、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对两者的权利义务做进一步安排。最后,政府还应结合中国式家庭的实际,从基层养老抓起,充分发挥家庭与社会的互补功能,形成一套互动有效的养老机制支持、补充和实现精神赡养。  三、老年人精神赡养的实现  截至XX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亿人,占总人口的%。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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