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学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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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研:法律硕士民法学复习  民法学是研究民事法律制度、民事法律现象和民法所反映的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学习民法学的基本原理,掌握民法学的科学精神和丰富的知识体系,对于正确制定民事立法,指导司法审判实践,提高人们的法治思想水平,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从而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特点  主体的平等性;内容的统一性;实现的现实可能性。  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

2、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法定继承办理。  各国对胎儿的法律地位均作出特别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  1、胎儿只要出生时尚生存,出生前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2、不承认胎儿有民事权利能力,但在某些事项上视胎儿为已出生。  3、不承认胎儿有民事权利能力,也不认为在某些事项上视胎儿为出生,仅是在某些事项上对胎儿的利益予以保护。——我国现行立法采取的

3、是第三种体例。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终止  依《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至自然人死亡时其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终止,因此死亡是自然人民事权利终止的法律事实。民法上的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自然死亡又称生理死亡,是指自然人生命的终结。  宣告死亡又称推定死亡,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后经厉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该自然人为死亡。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宣告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  依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

4、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继承人分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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