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

ID:19171635

大小:31.66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9-21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_第1页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_第2页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_第3页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_第4页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文件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青人社字〔2018〕53号─────────────────────────────关于2017年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6〕56号)要求,全市2017年1-12月份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工作将于2018年3月26日-4月12日统一进行。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派遣期内在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就业的国内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研究生;2016年以后首次来青就业,并取

2、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已按《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2012〕121号)文件要求,申领补贴但未申领结束的人员。在职研究生除外。对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7-商品房等按政府优惠政策购(建)住房,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发放住房补贴,或已享受人才公寓的人员,不得再申请研究生住房补贴。二、申报流程(一)网上申报本次申报工作将采取网上申报、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用人单位可于3月22日—4月12日登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研究生住房补

3、贴”模块,在单位用户处填写用户名(社会保险账号)、密码进入补贴申报页面。用人单位需按要求准确填写申报补贴毕业生相关信息。(二)现场审核材料1.非首次申报非首次申报,且没有更换工作单位的申报人员,由用人单位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汇总表》(系统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现场审核确认。2.首次申报首次申报补贴的毕业生(更换工作单位的按首次申报流程办理)需提供以下材料:(1)国内普通高校派遣期内毕业生①派遣到现单位的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学位证原

4、件及复印件1份;-7-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③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④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提交录取通知书或增人计划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用人单位为申报补贴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青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不需提交,在青岛以外地区缴纳的须提交);⑥《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⑦《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汇总表》(系统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⑧《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2)留学回国人员①教育部出具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②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④户口簿本人单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⑤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提交录取通知书或增人计划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⑥用人单位为申报补贴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7-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青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不需提交,在青岛以外地区缴纳的须提交);⑦《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⑧《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汇总表》(系统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⑨《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三)补贴审核用人单位网上申报后

6、,经系统对申报人员就业状态、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进行比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持申报补贴人员相关材料到市或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现场审核。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请补贴人员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对全市补贴申报人员已在本市范围内享受过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按政府优惠政策购(建)住房,或已享受人才公寓等政策性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的机关事业单位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人员,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开设住房补贴账户情况进行确认。(四)审核地点1.中央、省驻青机关、事业单

7、位,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到青岛市人才中心(崂山区同安路891号一楼大厅)进行审核。2.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到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具体地点详见附件2)进-7-行审核。三、工作要求1.请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格,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申报资格。2.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严格按照要求审核报送材料,并于4月30日前将由市、区(市)两级财政共同负担资金的人员填写《中央、省、市直企业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情况汇总表》,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全市统一进行研究生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附件:1.在青

8、就业研究生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