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设施管理规范

充电设施管理规范

ID:19236624

大小:18.62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9-30

充电设施管理规范_第1页
充电设施管理规范_第2页
充电设施管理规范_第3页
充电设施管理规范_第4页
充电设施管理规范_第5页
资源描述:

《充电设施管理规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充电设施管理规范  篇一: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现行国家标准——目录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现行国家标准目录  篇二:充电设施建设  充电设施建设“打鸡血”充电标准仍难产  [摘要]新国标的发布还将继续推迟,其中最为复杂的标准制定就是兼容和安全的部分。  《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XX年9月29日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严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建设改造充电基础设施,健全电动汽车和充电设备的产品认证与准入管理体系,促进不同充电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提

2、高设施通用性和开放性。通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建立合理价格机制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运营。到2020年,建成满足超过500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二、加大建设力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XX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鼓励充电服务、物业服务等企业参与居民

3、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各地可将有关政府单位配建充电设施情况纳入节能减排考核奖励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充电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  三、完善服务体系。完善充电设施标准规,实现充电标准统一。制定无线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标准。严格充电设施产品准入管理,开展充电设施互操作性的检测与认证。电网企业要加强充电基础设施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电网企业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充电基础设施产权分界点至电网的配套接网工程,不得收取接网费用,相应资产全额纳入有效资产,成本据实计入准许成本,并按照电网输配电价回收。鼓励充电服务企业通

4、过与整车企业合作、众筹等方式,创新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商业合作模式,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提供智能充放电、电子商务、广告等增值服务,提升充电服务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强化支撑保障。个人、单位在自有、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无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建设城市公共停车场时,无需为同步建设充电桩群等充电基础设施单独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新建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应符合城市规划,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对向电网经营企业直

5、接报装接电的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取基本电费。  五、做好组织实施。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作为政府专项工作。XX年3月底前发布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并抓好组织实施。  9月22日,工信部发布公告,GB/T20234《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3项系列国家标准已经通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的专家审查。一方面,这意味着电动汽车行业行业盼望已久的充电接口标准修订工作终于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另一方面,这也表示在

6、另外两项至关重要的充电系统标准和通讯协议标准方面,新国标仍无最终定论。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通用要求》与《电动车非车载传导系统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中间的通信协议》是整个充电标准的核心。  这两项标准涉及充电标准的安全性、兼容性和系统性,事关车和桩的互联。其中的电子锁安装涉及到谁来整改(涉及成本),如何恰如其分地规定才能保证两个行业的大多数企业能活下去,这不仅需要全盘考虑,更需要时间去摸清行业的具体情况。  目前已经出了20多个关于充电基础设施的标准,还有一些标准最迟也不会超过明年年中。  篇三:充电设

7、施运营资质  近日,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验收细则(试行)》,管理办法明确了充电设施运营企业需满足的5大条件:  a.运营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XX万元;  b.需设置企业级运营管理系统;  c.需具有10名以上新能源汽车充电相关领域的专职技术人员;  d.具备完善的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制度,保证设施运营安全;  e.在省内独立运营管理充电桩数大于500个。  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需单个交流慢充设施充电桩不少于5个,且桩间距不

8、大于10米。公共领域充电设施运营需通过各市推广应用牵头部门验收。充电设施现场运营时间不得少于5年,运营企业不得将充电设施转包给其它企业或者个人经营。  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协调小组文件  苏新汽〔XX〕11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江苏省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验收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  为贯彻落实马凯副总理于今年5月在常州召开的新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