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实施细则

广东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实施细则

ID:19291774

大小:142.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09-20

广东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实施细则_第1页
广东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实施细则_第2页
广东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实施细则_第3页
广东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实施细则_第4页
广东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实施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广东省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九江市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九商字[2012]86号各县(市、区、山)商业主管部门(蚕桑局)、工商局:根据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令[2007]第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商管办、市工商局制定了《九江市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联系人:市商管办市场运行调节科陈韧联系电话(传真):0792-8139297联系人:市工商局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肖琳君联系电话(传真):0792-8222921附件:《九江市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实施细则》九江

2、市商业管理办公室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0一二年七月十八日-14-九江市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鲜茧收购秩序,维护农民和蚕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令〔2007〕第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我市鲜茧收购按国家规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鲜茧是指桑蚕鲜茧(不含半干茧、干茧)。第四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鲜茧收购活动,必须遵守《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办法》和本实施细则。第五条九江市商业管理办公室(以下称市商管办)负责

3、全市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茧丝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鲜茧收购资格认定的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工商部门按照职责共同做好鲜茧收购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鲜茧收购资格认定应坚持适度规模、相对集中并有利于促进贸工农一体化发展的原则,提高蚕农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县级茧丝绸-14-主管部门应根据交通条件、收烘能力和生产发展趋势,对本区域鲜茧收烘站(点)的布局,进行科学规划。对原有的鲜茧收烘站(点)实行压缩总量、优化布局、提高档次,并鼓励缫丝、收烘龙头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等形式,实现整合,提高组织化、规模化经营水

4、平。第七条鲜茧收购区域布局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总量控制、统筹安排”的原则。具体如下:(一)桑园面积低于33公顷(500亩),年收鲜茧低于5万公斤(1000担)的县(市),原则上不设鲜茧收购法人经营单位,可由县级茧丝绸主管部门牵头邻近地区具有鲜茧收购资格的经营单位在产区设立分支机构;(二)桑园面积33公顷(500亩)以上不足666公顷(1万亩)或年收鲜茧低于10万公斤(2000担)的县(市),原则上只设一家鲜茧收购法人经营单位;(三)桑园面积666公顷(1万亩)以上的县(市),原则上同一乡镇范围内只设一家鲜茧收购

5、法人经营单位或由邻近范围内的鲜茧收购法人经营单位设立分支机构。第八条鼓励在蚕桑基地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中做出贡献的贸工农一体化缫丝、丝绸生产企业从事鲜茧收购活动。鼓励缫丝生产企业、丝绸企业(包括外省来浔建基地、建厂、建公司的贸工农一体化企业)与蚕农和蚕农合作组织建立稳定的经济关系,给予风险投资,提供技术服务,与蚕农形成订单收购、返利收购等协作关系。第九条申请鲜茧收购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当地县级以上蚕桑生产发展及茧站布点规划,有稳定的鲜茧茧源和明确的收购范围。-14-蚕茧生产老区茧站收购区域内年发蚕种量应达800张以上,鲜

6、茧收购量达25000公斤以上;交通不便的偏远山区和新建蚕区,茧站收购区域内年发蚕种量应达到200张以上,鲜茧收购量在6000公斤以上。(二)具有与其收购、烘干规模相适应的收购资金。独立法人茧站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元,设有两个以上(含两个)茧站的公司制收烘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三)具有固定的收购门市、储存场地、烘茧场地,茧库要具备良好的防潮、防虫、防鼠、防火、防盗能力。按最大一季鲜茧收购量计,收购门市、储存场地和烘茧场地应分别不低于每50公斤(1担)鲜茧占地0.2平方米、0.2平方米和0.4平方米。(四)具有符合要求的

7、消防设施。(五)具有鲜茧收购、检验和烘茧所需的全部设备,包括评茧仪、茧层水分测定仪、恒温箱、125克样茧天平、磅秤、风扇车子灶、热风烘茧灶及烘茧车、茧筛、气笼等基本计量器具和设备,应能满足最大一季鲜茧收购量的需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其中计量仪器和设备须经计量检定合格。(六)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包括从事蚕桑生产、鲜茧收购及烘茧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员,每个茧站配备经过市级业务技术培训、考核合格、获得岗位资格证书的收烘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七)-14-具备完善、科学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包括《GSBW

8、40001桑蚕茧(干茧)下茧实物样照》标准,烘茧操作技术规范,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收购、检验等各工种、工序的工作规范及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八)与蚕户建立长期稳固的产销关系,签订不低于二年的鲜茧产销合同,并为蚕户做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九)建立收购、销售台帐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