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行政许可事项办事

云南行政许可事项办事

ID:19453687

大小:91.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8-10-02

云南行政许可事项办事_第1页
云南行政许可事项办事_第2页
云南行政许可事项办事_第3页
云南行政许可事项办事_第4页
云南行政许可事项办事_第5页
资源描述:

《云南行政许可事项办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BSZN-151001-2017BSZN-151010—2017湿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砚山县林业局2017年6月30日发布88湿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审批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1.本行政审批适用于砚山县行政区域内按《云南湿地保护条例》要求重点管理的国家、省重要湿地。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因湿地资源利用(科学研究、旅游、湿地动植物产品生产)等活动确需在湿地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非因利用湿地资源在湿地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不受理。二、办理依据1.《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第

2、三十二条工程建设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湿地。确需征收或者占用的,用地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予补偿。临时占用湿地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临时占用期限届满,占用单位应当对所占湿地进行生态修复。2..《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三十四条 湿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湿地保护规划,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有关审批手续。3.《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 在湿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应当与湿地的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湿地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周围景物、水体、植被、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地形地貌。三、

3、实施机关本行政审批实施机关为砚山县林业局。四、审批条件(一)新办(首次)、增项、到期复查的准予批准条件:1.具有在湿地范围内建设项目资质的单位或个人;2.具有合理利用湿地资源等特殊情况的条件;3.未列入国家、云南省明令禁止在湿地内建设项目的;需要符合的具体条件按照所申请的事项必备条件、标准办理。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1)不具有在湿地范围内建设项目资质的单位或个人;(2)不具有合理利用湿地资源等特殊情况的条件;(3)在湿地内建设项目目的不符合的(二)依申请变更准予批准的条件:无(三)补证的准予批准条件:无(四)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无五、受理地点

4、:1.砚山县江那镇七乡大道(砚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2.办事窗口:砚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8六、申请材料湿地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档份数依据备注1用地申请原件纸质1份2项目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纸质1份3单位或者组织申请使用湿地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营业执照。个人申请使用湿地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纸质1份4申请人与被征用人签订补偿协议原件/复印件纸质1份5使用湿地可行性报告原件纸质1份6被征用占用湿地的权属证明

5、材料原件/复印件纸质1份7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纸质1份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七、审批时限(一)受理时限:1.通过网上预审符合要求的,纸质材料和网上提交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2.未进行网上预审的,受理期限为5个工作日。(二)办理时限:81.需上报文山州林业局、云南省林业厅或国家林业局审核审批的,县林业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不含补件时间)提出审查意见。2.由砚山县林业局审批的,13个工作日内(不含补件时间)办理完毕。3.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作出不予核准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八、审

6、批收费本审批事项不收费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一)共同审批可选要素,包括共同审批部门、实施依据、审批时限、审批结果(二)前置审批可选要素,包括前置审批事项名称、审批机关、实施依据、审批时限、审批结果十、中介服务(无)可选要素,包括中介服务事项名称、实施依据、中介服务机构资质条件、办理时限、收费及标准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可选要素,包括年审年检或指定培训项目名称、实施依据、年审年检或指定培训时间、收费标准十二、资质资格(无)可选要素,包括企业经营资质/个人职业资格证照名称、实施依据、颁发部门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1)窗口提交。地址:

7、砚山县江那镇七乡大道(砚山县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2)网络提交。http://www.xzsp.ynws.gov.cn/web/index.html?regId=32.提交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二)受理1.林业局收到单位或个人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2.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向企业发送《受理决定书》。3.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单位或个人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4.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8、,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