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争议维权速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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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争议维权速查劳动合同争议维权速查    1.事实劳动关系    关键词未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而未订立劳动合同如何处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在确认了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

2、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在企业改制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将部分职工档案移交街道或职介中心,该用人单位再使用这些人员能不签订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与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而不应以档案是否在单位存放作为判断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用人单位对在改制过程中,要求职工以个人名义将档案存放在职介中心、人才交流中心或转移到街道存放,既违反了目前招收录用人员档案管理规定,也未履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劳动者与

3、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就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应如何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满未及时续订劳动合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如就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协商不一致时,用人单位与当事人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如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没签合同,用人单位能否任意降低劳动者的福利待遇在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待遇也应当参照单位现有的通常标准来实

4、行。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而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根据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又继续实际履行的,一般以原劳动合同的条件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不能以原合同的期限推定新的劳动关系的期限。对事实劳动关系中职工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问题的处理,比照用人单位现有的通常标准实施。  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工资待遇很好,但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只能建立事实劳动关系,如果要保障以后发生纠纷时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要想办法取得并妥善保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

5、系的证据。这些证据包括:要求用人单位给劳动者出具劳动者从哪一天开始上班、干什么活的书面证明;请工友出具劳动者哪一天开始上班、干什么活的书面证明;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上岗证、出入证、考勤卡、工资卡等证件;发工资时劳动者向用人单位索要的工资清单等。如果上述证件都不能获得,又没微型录音机录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协商过程,劳动者必须用书面形式记录下来该单位的名称、法人代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劳动者从什么时间开始在该单位上班、每天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一起工作的同事都有谁。如果工作1个月后,用人单位不按照口头约定的数额发放工资,劳动者最好立刻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不要再听信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  单位

6、招聘临时工就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吗临时岗位上的职工,除了在劳动期限上有所区别以外,与其他的劳动者享有同样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使其享受相关的福利待遇。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

7、ndachieve  劳动法颁布后,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已无正式工和临时工的区别,各类职工均享有平等的权利。  1996年10月,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临时工的用工形式是否存在等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指出,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所有的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1996年11月,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临时工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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