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碳汇资料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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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业碳汇项目资料汇编威海富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章:第一章:基本知识“碳汇来源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国签订的《京都议定书》,该议碳汇”来源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国签订的《京都议定书》,》,该议碳汇来源于《日正式生效。由此形成了国际“炭排放权交易制度简称“碳炭排放权交易制度”定书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由此形成了国际炭排放权交易制度(简称碳)。通过陆地生态系统的有效地管理来提高固炭潜力汇”)。通过陆地生态系统的有效地管理来提高固炭潜力,所取得的成效抵消相关国)。家的炭减排份额碳汇一般是指从空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机制。它主要是指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多少,或者

2、说是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森林碳汇是指森林植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或土壤中,从而减少该气体在大气中的浓度。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中最大的碳库,在降低大气中温室气体浓度、减缓全球气候变暖中,具有十分重要的独特作用。有关资料表明,森林面积虽然只占陆地总面积的1/3,但森林植被区的碳储量几乎占到了陆地碳库总量的一半。树木通过光合作用吸收了大气中大量的二氧化碳,减缓了温室效应。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森林的碳汇作用。二氧化碳是林木生长的重要营养物质。它把吸收的二氧化碳在光能作用下转变为糖、氧气和有机物,为生物界提供枝叶、茎根、果实、种子,提供最基本的物质和能量来源。这一转化过程,就形成了森

3、林的固碳效果。森林是二氧化碳的吸收器、贮存库和缓冲器。反之,森林一旦遭到破坏,则变成了二氧化碳的排放源。为缓解全球气候变暖趋势,1997年12月由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日本京都通过了《京都议定书》,2005年2月16日在全球正式生效。旨在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的《京都议定书》是一部限制世界各国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国际法案。它规定,所有发达国家在2008年到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的排放量比1990年削减5.2%。同时规定,包括中国和印度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可自愿制定削减排放量目标。在此后一系列气候公约国际谈判中,国际社会对森林吸收二氧化碳的汇聚作用越来越重视。《波恩政治协议》、《马拉喀什协定》将造

4、林、再造林等林业活动纳入《京都议定书》确立的清洁发展机制,鼓励各国通过绿化、造林来抵消一部分工业源二氧化碳的排放,原则同意将造林、再造林作为第一承诺期合格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意味着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林业碳汇项目抵消其部分温室气体排放量。2003年12月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九次缔约方大会,国际社会已就将造林、再造林等林业活动纳入碳汇项目达成了一致意见,制定了新的运作规则,为正式启动实施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创造了有利条件。什么是碳交易碳交易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中规定的清洁发展机制(CDM)下应运而生的一种减排措施。发达国家及企业减排可能需要大量的资金

5、,而发展中国家只需要较少的资金或技术就可以达到比较大的减排量。发达国家通过资金或技术帮助发展中国家减排来抵消其的减排量,这便是碳交易。根据规定,允许每个国家每年排放一定数量的二氧化碳气体或类似气体,随后政府为各自境内的污染户分发排放“配额”,公司可以在全球范围内买卖这种配额,也就是碳减排量。第二章、第二章、相关法规与规则根据《议定书》的规定,清洁发展机制是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其部分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与发展中国家缔约方进行项目合作的机制,其目的是协助发展中国家缔约方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促进《公约》最终目标的实现,并协助发达国家缔约方实现其量化限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承诺。清洁发展机制的核心是允许发达国

6、家通过与发展中国家进行项目级的合作,获得由项目产生的“核证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在中国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合作须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重点领域是以提高能源效率、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以及回收利用甲烷和煤层气为主。发达国家缔约方用于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资金,应额外于现有的官方发展援助资金和其在《公约》下承担的资金义务。中国境内的中资、中资控股企业可以对外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企业必须提交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设计文件、企业资质状况证明文件及工程项目概况和筹资情况相关说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中国政府开展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活动的主管机构。项目实施机构是指

7、在中国境内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中资和中资控股企业。鉴于温室气体减排量资源归中国政府所有,而由具体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归开发企业所有,因此,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因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所获得的收益归中国政府和实施项目的企业所有。国际规则《波恩政治协议》、《马拉喀什协定》将造林、再造林等林业活动纳入《京都议定书》确立的清洁发展机制,鼓励各国通过绿化、造林来抵消一部分工业源二氧化碳的排放,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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