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备考的民法学物权法考点精析

法律硕士备考的民法学物权法考点精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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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法律硕士备考的民法学物权法考点精析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凯程精心为您准备相关复习参考题,真诚为您提供最大的帮助。 法律硕士备考的民法学物权法考点精析 一、质权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质权是指债权人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就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占有动产或权利,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所享有的优先受偿的权利。(二)特征1.具有一切担保物权具有的共同特征从属性、不可分性和物上代位性。2.质权的标的是动产和可转让的权利,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质权因此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金钱经特定化后也可以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

2、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3.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二、动产质权的设立(一)设立书面合同(二)交付标的物1.交付是质权的成立要件不交付标的物的质权不成立,但是出质人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2.交付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和简易交付,但不包括占有改定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

3、法院不予支持。3.交付的标的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交付的为准三、动产质权的效力(一)担保的债权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二)对标的物的效力1.从物的效力质权的效力及于从物,但是从物没有交付的,对从物无效。2.对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孳息,以孳息清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利息和主债权。(三)对质权人的效力1.质权人的权利第14页共14页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1)占有质物,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2)收取孳息。(3)转质。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

4、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法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4)处分质物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5)费用支付请求权。有请求出质人支付保管标的物之费用的权利。(6)保全质权的权利质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者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

5、将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出质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2.质权人的义务(1)保管标的物。(2)返还质物的义务质权消灭时。(四)对出质人的效力出质人的权利1.出质人在质权人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时,有权要求质权人承担民事责任。2.质权人不能妥善保管质无可能致使其灭失或者毁损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权而返还质物。将质物提存的,质物提存费用由质权人负担;出质人提前清偿债权的,应当扣除未到期部分的利息。3.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出质人有权要求质权人返还质物。一、抵押权

6、的概念(一)概念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不动产或其他财产而提供担保,在债权未受清偿时得处分该财产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二)抵押权的特征1.抵押权的标的物主要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的不动产在我国,动产也可以用作抵押权2.抵押权不转移标的物占有标的物仍然由抵押人占有、使用、收益。因此,抵押权最能实现抵押人用以融资的目的,一方面自己占有、使用、收益,另一方面又用作担保进行融资,真正做到了物尽其用,所以被作为担保之王。3.抵押权原则上是意定担保物权二、抵押权的设立1.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必须以书面要式行为订立。所有的担保合同要求书面要式。2.流质

7、禁止条款当事人在订立抵押合同时,不得在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注意:流质禁止条款也适用于质押合同。第14页共14页凯程法硕,国内领先的法硕法学辅导机构,法硕考研,首选凯程!3.登记(1)登记作为生效要件,不登记不生效。a.不动产b.航空器、船舶、机动车辆c.企业的机器设备及其他动产。(2)登记作为对抗要件。除上述所列之财产外,其他标的物进行抵押的,是否登记当事人自愿。不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3)登记具有绝对效力,登记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约定不一致的,以登记为准。三、不得用以抵押的财产是否能够进行抵押的标准是,

8、该项财产是否可以转让,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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