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 助学金评定小组制度

国家励志奖学金 助学金评定小组制度

ID:19798321

大小:47.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0-06

国家励志奖学金 助学金评定小组制度_第1页
国家励志奖学金 助学金评定小组制度_第2页
国家励志奖学金 助学金评定小组制度_第3页
国家励志奖学金 助学金评定小组制度_第4页
国家励志奖学金 助学金评定小组制度_第5页
资源描述:

《国家励志奖学金 助学金评定小组制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小组工作制度一、学生资助工作评定小组(一)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二)各系成立评定工作组,负责本系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评定工作组应由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系领导担任组长,辅导员、辅导员助理、班主任等人员组成。  (三)年级成立评议小组,负责本年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小组应由专职年级辅导员任组长,辅导员助理、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

2、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不少于年级学生总数的1O%。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应在本年级范围内公示。二、评定原则1、各项资助申请的学生必须是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资助评定过程中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2、评审小组成员秉承认真负责的态度对申请学生进行了解,对学生文件进行细致审核。3、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原则上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高低,采取由大额资助到小额资助的顺序进行。4.对公示初审拟定的名单,若学生有异议,评审小组需在3日内给出解释,确保无异议后方能进行后续工作三、各种资助奖项的评定(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中

3、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同时,要求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必须通过英语六级,凡符合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者可同时申请,但不可同时获奖。1、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上学年度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0%。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定资格:①必修课因考试不及格重修者;②受纪律处分者;③擅自在外租住民房者;④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

4、科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凡符合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者可同时申请,但不可同时获奖。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上学年度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前30%,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本班前50%;⑤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评定资格:①受纪律处分者;②必修课因考试不及格重修者;③擅自在外租住民房者;④在申请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三)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

5、资助对象为我校本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资助标准分2000元,3000元和4000元三个等级。每个等级的人数由各班根据学院划拨的金额结合贫困学生具体情况进行评定,金额不得突破划定范围。1、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⑤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其申请资格:①受纪律处分者;②在申请助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评定流程如下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流程学院根据学校文件决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数

6、量通知各系各班,符合标准的大二至大四在校生向班中提出申请学生提供县级以上贫困证明学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各系各班提供学生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单班级召开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主题班会,班内公布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名单并将名单上报到学院学院评审小组组织学生进行初评,初评结果由学院评审小组评审,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并拟出初审名单学院公示拟获得资助学生名单,以书面方式在本系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行后续工作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整理学生资料并上交校学生处(资料文件: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书,学生上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单,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家庭经济困

7、难认定表)国家助学金评定流程学院根据学校文件决定国家助学金名额数量通知各系各班,大一至大三在校生向班中提出申请学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班级召开助学金相关主题班会,共同推荐班内助学金获得者各系评审小组组织学生进行初评,初评结果由各系党建及学生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系公章初评结果报学院贫困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拟定获得资助学生名单学院公示拟获得资助学生名单,以书面方式在本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行后续工作学生提供县级以上贫困证明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整理获得资助学生资料并上交校学生处(资料文件:助学金申请表,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件

8、,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国家奖学金评定流程学院根据学校文件决定国家奖学金名额数量数量通知各系各班,大二至大四在校生向班中提出申请各系各班提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