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信孚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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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州信孚置业有限公司湖州西南分区14-E号地块房地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湖州信孚置业有限公司湖州西南分区14-E号地块房地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011号2011年9月湖州信孚置业有限公司湖州西南分区14-E号地块房地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章总论1.1项目由来1.1.1项目背景及其实施的必要性西南分区是湖州市融合工业、专业市场和居住等功能的城市新区,为了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城市化进程,湖州信孚置业有限公司拟开发建设湖州西南分区14-E号地块房地产建设项目。该项目选址于西南分区14-E号

2、地块,本地块东侧为二环西路,南侧为二环南路,西侧为湖州华瑞理疗器械有限公司,北侧隔区内小河道为赛格数码城(在建),项目周边环境良好,基础配套设施完善。该项目于2009年在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为:湖发改外资[2009]402号,并于同年11月获得湖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文号为:湖环建[2009]222号。由于设计方案调整,该项目尚未实施,2011年6月该公司于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重新备案,项目原新建86984m2商业办公房产及相关配套设施,现调整为新建156553m2商业办公房产及相关配套设施,其中地上建筑

3、面积121708m2,地下建筑面积34845m2(而根据该项目初步设计,新建总建筑面积155728m2,地上建筑面积121708m2,地下建筑面积34020m2),项目总投资由1500万美元增至2000万美元,注册资本由1000万美元增至1500万美元。(详见附件湖开发委投函[2011]10号)为科学客观地评价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本建设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环境影响情况进行详细评价,

4、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估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我公司受湖州信孚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实地勘察、现场监测和对有关资料进行调研、整理、分析、计算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报告书,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26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湖州信孚置业有限公司湖州西南分区14-E号地块房地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评价标准1.2.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根据湖州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评价区域属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及其修改单(环发[2000]1号)中的二级标准,特殊污染因子

5、非甲烷总烃根据《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确定。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按照《浙江省水功能区、水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浙政办发〔2005〕109号),本项目污水经管网收集后排入凤凰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最终排入旄儿港,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3.声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东侧邻二环西路,南侧邻二环南路,东、南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其他两侧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1.2.2污染物排放标准1.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污水纳管执

6、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废水经凤凰污水厂集中处理后尾水排入旄儿港,凤凰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中A标准。2.废气排放标准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汽车尾气、垃圾及公厕恶臭。汽车尾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垃圾及公厕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二级标准。3.噪声排放标准(1)施工期噪声26浙江冶金环境保护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湖州信孚置业有限公司湖州西南分区14-E号地块房地产建设项目环境

7、影响报告书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1)营运期噪声营运期本项目东侧、南侧场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a类标准,其他两侧场界噪声排放执行GB12348-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1.3环境保护目标本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期及竣工营运后应达到以下环境保护目标。1、不影响评价范围内各用水对象的用水要求(功能、水质、水量)。2、通过项目建设改善景观和生态环境。3、施工期尽量不影响周围环境敏感点(包括噪声、交通、开挖、堆渣的影响)。4、主要保护对象:本项

8、目主要环境要素和敏感点的保护要求如下表:主要环境要素和敏感点的保护要求序号保护目标方位最近直线距离(m)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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