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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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广东省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国土资字〔2006〕50号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管理规定》和《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山市国土资源局                           (房地产管理局)                          二○○六年十二月十八日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提高商品房交易

2、信息的透明度,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的销售(包括预售和现售),应当按本规定通过中山市房地产管理信息系统(下称信息系统)实施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第三条 市建设局及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分别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的组织实施及其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通过信息系统,如实填写销售项目用地、报建情况及楼盘明细表中每幢

3、(套)的情况,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  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信息系统中楼盘明细表所列内容填写房屋预测或实测面积,房屋测算面积应由拥有省以上测绘行政管理部门颁发且含房产测绘项目的测绘资格证的测绘公司计算,测算面积超出规划、施工报建面积的,需补办报建手续。楼盘明细表单元号、房屋编号、房屋功能、面积等发生变更的,应当通过信息系统提出变更申请。预售楼盘变更登记的审核部门为市建设局,现售楼盘的变更登记审核部门为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  第六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信息系统即时公布下列信息: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情况;  (二)商品房的

4、楼盘明细表,包括总的幢(套)数以及每幢(套)的部位、结构、面积等;  (三)房地产查封等情况;(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示范文本;  (五)商品房的成交数量、面积、金额及未销售的情况;  (六)其它需公布的信息。  第七条 凡已在网上公布的可供销售的商品房,购房人要求购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保证购房人的需求。  第八条 商品房销售的当事人双方根据网上公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协商拟订合同条款。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当事人双方确认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信息系统,向及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办理网上登记备案。购房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输入相关的个人信息,并

5、设置密码。ofwork,relationships,needandpossibility,putqualityfirst."Improvestructure",referspartycarefully".IsamustadheretotheindividualabsorptionTheprincipleofthedevelopmentofamatureone,andstrictlyperformintheadmissionprocedure,topreventthePartymember5  第九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打印双方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与购房人共

6、同在书面合同上签名(盖章),所约定的所有事项以该书面合同为准。  第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签名(盖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少于1份交于购房人收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提出网上登记备案申请之日起30日内,持与购房人签订的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向及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确认手续。  第十一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一致,需要解除的,持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和其他规定的登记材料,向及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办理撤回网上登记备案申请或终止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第十二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如实申报、填写该商品房项

7、目情况,有意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由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市建设局及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信息系统赋予的权限办理各项业务;不得公开房地产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财务信息;不得违反本规定于本系统外办理相关业务。违反本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市建设局及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管理规定实施细

8、则  为了提高商品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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