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学生手册细则

中原工学院学生手册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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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原工学院学生手册细则中原工学院大学生行为规范1、自觉遵守宪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中原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自觉维护大学生形象;讲公德,讲文明;敬老爱幼,尊重女同学;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珍爱校誉。2、与外宾接触,要以礼相待,不卑不亢,不做有损祖国尊严和荣誉的事。3、语言文明,说话和气;尊敬师长,师长询问时,应有问必答;入办公室先敲门或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4、崇尚荣誉,自勉、自律、自觉、自省;不吵闹,不打架斗殴;不吸烟,不赌博,不酗酒,不沉迷游戏;不看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不上不健康网站。5、讲究卫生,不随

2、地吐痰,不乱扔脏物、杂物;保持校园环境整洁,不在校园内随便张贴。6、注意公众形象,服饰整洁,言谈举止文明大方;在公共场所不大声交谈,接打电话文明。不在公共场所着睡衣、背心、拖鞋及做不文明的举动。7、勤俭爱校,厉行节约。爱护公共财物和公共设施,损坏公物要主动赔偿。8、抵制非法活动,不参加非法传销,不在校园内从事经商活动。9、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10、随身佩戴学生身份证件,服从学校老师及校风校纪检查人员的管理,不无理顶撞、纠缠。                         中原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              

3、                     (2005年第6次院办公会讨论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原工学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第三条  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

4、断提高教育质量;坚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第四条  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

5、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2、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3、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4、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5、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

6、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2、遵守学校管理制度;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4、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5、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章  学籍管理第一节  入学与注册第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中原工学院录取通知书,按《中原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

7、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究。第九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

8、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十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中原工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中原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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