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县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

茌平县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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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茌平县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整改销号完成情况时间:2018年7月反馈问题一票否决制度不完善,未制定相关工作细则;科学发展观考核生态环保工作赋分比重逐年下降。2015年55分,2016年50分,均低于省委考核相应分值。整改目标完善一票否决制度,完善生态环保考核指标,赋分比重不低于往年相应分值。整改措施一是继续坚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加强与环保等责任部门联系,制定更加详细的考核细则。二是参照上级综合考核工作意见,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完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突出生态环保工作。整改完成情况继续将

2、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作为一票否决因素纳入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并由环保局等相关单位制定了细则;继续将生态保护指标(环境保护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纳入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权重60分,占比6.7%。茌平县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2)整改销号完成情况时间:2018年7月反馈问题空气质量年度考核目标未完成。2016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改善率未达到《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二期行动计划(2016年-2017年)》目标要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也未达到省政府

3、下达的约束性指标要求。整改目标2017年,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整改措施制定《茌平县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开展“利剑斩污”专项行动,突出抓好不达标砖瓦窑厂清零、未达标燃煤机组清零、劣质散煤及加工品零售清零、环境违法违规机动车清零,全力以赴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整改完成情况《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市空气质量及考核情况的通报》(聊办发电〔2018〕29号)文件显示,2017年,我县PM2.5均值浓度为85μg/m3,比去年同期的107μg/m3改善20.6%;P

4、M10均值浓度为131μg/m3,比去年同期的151μg/m3改善15.5%;SO2均值浓度为32μg/m3,比去年同期的36μg/m3改善11.1%;NO2均值浓度为57μg/m3,比去年同期的59μg/m3改善3.4%;四项指标综合污染指数为6.26,比去年同期的7.35改善14.8%。全部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我我县的目标任务。茌平县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5)整改销号完成情况时间:2018年4月反馈问题违法加油站清理取缔不彻底整改目标督促乡镇(街道)加大辖区内违法加油站排查力度,发现一家依法取缔一家。

5、整改措施根据省市要求,制定《茌平县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严厉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防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死灰复燃,持续净化我县成品油市场秩序。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茌平县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6)整改销号完成情况时间:2018年7月反馈问题市工商局未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由于抽检周期过长,未能遏制不合格油品进入消费领域,燃油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整改目标以管控流通环节成品油质量为核心,全年成品油经营主体抽检率达到100%;规范工作流程,提高抽

6、检效率,缩短成品油抽检周期;整改措施加大抽检工作力度,缩短抽检周期。对销售不合格油品的成品油经营单位,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整改完成情况已对辖区内加油站抽检实现100%全覆盖,已缩短抽检周期,由一季度一抽检缩短至一月一抽检。茌平县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7)整改销号完成情况时间:2018年4月反馈问题未按时完成油气回收装置安装阶段性目标任务整改目标按上级要求按时完成城市建成区三级油气回收等加油站环保提升改造工作。整改措施根据上级要求,拟定《全县加油站提升改造实施方案》,及时调度、按时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加油站三级

7、油气回收等环保提升改造工作。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茌平县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9)整改销号完成情况时间:2018年7月反馈问题建筑施工工地扬尘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不够:聊城市住建局对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处罚工作流程为限期整改—再次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罚款。2016年,共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256份,仅处罚7次,罚款8万元,查处力度不够,有的工地住建部门针对同一问题多次下达整改通知,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问题长期未绝。暗查发现民生凤凰城北侧工地未落实“6个100%”。整改目标全县城区内在建工地扬尘治理措施达到“6个100%”的

8、标准要求整改措施一是出台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管控长效工作机制;二是签订扬尘治理责任书,夯实各责任主体扬尘治理责任;三是通过市场准入、视频监控、落实责任人等各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扬尘治理工作监管。整改完成情况目前,我县城区在建项目已全部达到“6个100%”治理要求。茌平县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0)整改销号完成情况时间:2018年7月反馈问题渣土车GPS定位装置安装工作不到位:聊城市城管局和市交通局任务分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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