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20798295
大小:28.5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10-16
《各种委托书格式》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各种委托书格式 合同委托书格式范文 (受理单位名称): 兹有我司需办理(办理的事项)等事务,现授权委托我司员工:X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前往贵处(司)办理,望贵处(司)给予接洽受理为盼!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法人授权委托书 (受理单位名称): 现授权我司员工X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授权其办理以下权限: 授权日期:年月日授权有效期至:年月日。请贵处(司)接洽!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名称)(盖
2、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委托人为单位的,写明单位名称) 被委托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委托人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和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合同委托书格式范文 委托人因XXXX(写明案件性质及对方当事人)一案,委托XXX为XXXX(一审、二审或再审)的代理人(或辩护人),代理权限如下: (委托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只写“为被告人XXX(姓名)XXX一案第X审进行辩护”) (委托经济、民事、行政等案件代理人的,须写明代理权限
3、,特别授权的,应写明授权的具体范围,如代为起诉、提出反诉、进行和解、撤诉、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等)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委托书 ____公证处: 我作为(单位)的法定代表,委派(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职务、住址)为全权代表,与我单位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并代表我单位处理该协议书中的一切事宜。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签字)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XX身份证号:XX 被委托人:
4、XX身份证号:XX 委托事项:代为领取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委托权限: 1.代为提交有关材料合同委托书格式范文 2.代为签收领取证书及送达证书给委托人 委托时限:自XX年XX月X日至XX年XX月XX日 备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签字生效。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电话:XX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电话:XX 委托日期:2009年06月15日 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授权委托书共壹页) 个人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XX身份证号:XX 被委托人:XX身份证号:
5、XX 委托事项:XXXX 委托权限: 委托时限:自XX年XX月X日至XX年XX月XX日备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签字生效。 委托人签名:XX 委托人电话:XX 被委托人签名:XX 被委托人电话:XX 委托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合同委托书格式范文 2.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二篇:业务委托书标准格式1800字 业务委托书标准格式1 业务委托书标准格式 甲方: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乙方:XX会计师事务所 丙方:XX公司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丙方进行20xx年
6、度会计报表审计,经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业务范围及目的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丙方20xx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以及截止该日20xx年度的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及相关报表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出具管理建议书。 乙方将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对甲方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研究和评价,对会计记录进行必要得抽查,以及在当时情况下乙方认为必要的其他审计程序,并在此基础上对上述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内部控制进行确认。 二、丙方的责任与义务 丙方的责任是:建立
7、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有关的信息。 丙方的义务是: 1.及时为乙方的审计工作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 2.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合作,具体事项将由乙方审计工作人员于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3.按本约定书之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4.在20??年?月?日之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 业务委托书标准格式2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的责任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对丙方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研
8、究和评价,对会计记录进行必要的抽查,以及实施在当时情况下本所认为必要的其他审计程序,并在此基础上对甲方委托乙方审计的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贯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填写甲方所需要的报表及内部控制问卷。 乙方的义务是: 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采取事后重点抽查的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