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矿权注销登记油气类服务

探矿权注销登记油气类服务

ID:20960492

大小:163.00 KB

页数:14页

时间:2018-10-18

探矿权注销登记油气类服务_第1页
探矿权注销登记油气类服务_第2页
探矿权注销登记油气类服务_第3页
探矿权注销登记油气类服务_第4页
探矿权注销登记油气类服务_第5页
资源描述:

《探矿权注销登记油气类服务》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探矿权注销登记(油气类)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石油、天然气、煤层气、页岩气探矿权注销的申请和办理。二、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勘查矿产资源审批(二)子项名称:探矿权注销登记(三)审批类别:行政许可(四)项目编码:12004三、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四、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52号)3.《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4.《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5.《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2、(国务院令第242号)6.《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9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国务院令第318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国务院令第606号)五、受理机构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六、决定机构自然资源部七、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八、办事条件(一)申请人条件申请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六条)(二)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批准:1.申请人具有国务院批准设立石油公司或者同意进行石油天然气勘

3、查的批准文件(申请煤层气、页岩气勘查的除外);(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六条)2.申请人或其委托的勘查单位具有相应的油气矿产勘查的资质;(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六条)3.申请范围不超过2500个基本单位区块;(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三条)4.申请范围不能与已有油气探矿权、采矿权重叠;(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九条)5.勘查实施方案应符合有关规定,并有实施的资

4、金保障;(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六条)6.符合油气资源勘查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三十七条)九、申请材料(一)申请材料清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要求1探矿权申请登记书或申请书原件1.附电子报盘。2.申请书含坐标页。2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勘查许可证原件4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原件5勘查项目完成报告或者终止报告原件(二)申请材料提交申请人通过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窗口报送纸介质,同时在

5、网上提交电子材料。企业(事业)法定代表人办理的,应提交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1份)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企业(事业)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十、申请接收(一)窗口接收: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64号)。(二)信函接收: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邮编:100812电话:010-66558748十一、办理基本流程(一)接收报件和受理从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接件后,材料不全的

6、,由地质勘查司通知政务大厅告知申请人按要求补充资料。申报材料齐全的,由勘查司决定受理后,转入审查程序。(二)部内审批勘查司对通报项目经过审查,形成审查意见,提交部矿业权会审会审议决定是否准予登记。对于部分申请项目的勘查实施方案或开发利用方案,可组织专家审查,审查结果作为矿业权登记申请审查的依据之一。(三)办理批复自然资源部批准后,自作出审批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政务大厅向申请人发送书面审批结果。办理流程图见附件1。十二、办理方式一般程序十三、审批时限在40日内办结。其中:办理过程中补正、征求省厅意见

7、、专家审查等事项所需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十四、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一)收费项目1.探矿权登记费2.探矿权使用费(二)收费依据1.探矿权登记费:《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2.探矿权使用费:《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十二条、第十五条)。(三)收费标准1.探矿权登记费:暂停征收2.探矿权使用费:第一个勘查年度至第三个勘查年度,每平方公里每年缴纳100元;从第四个勘查年度起,每平方公里每年增加100元,但是最高不得

8、超过每平方公里每年500元。十五、审批结果注销通知书十六、结果送达做出行政决定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或告知申请人,并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将注销通知书等相关文件送达。十七、申请人权利与义务(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1.申请人有权要求我部公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我部职权范围内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行政许可格式文书等,有权要求我部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和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