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竞业禁止”对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作用

浅析“竞业禁止”对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作用

ID:21038927

大小:62.0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10-19

浅析“竞业禁止”对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作用_第1页
浅析“竞业禁止”对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作用_第2页
浅析“竞业禁止”对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作用_第3页
浅析“竞业禁止”对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作用_第4页
浅析“竞业禁止”对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作用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析“竞业禁止”对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作用》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浅析“竞业禁止”对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作用【】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承载着巨大经济价值和竞争优势的商业秘密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和全球企业的关注,对商业秘密的争夺与企业保护自家商业秘密的博弈成为了现代市场经济最激烈的战场之一。因此,如何有效地保护商业秘密成为了各家企业努力探析的目标。通过对企业商业秘密泄露途径的调查可以看出,离职员工泄密是最主要的问题。因此,“竞业禁止”将对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发挥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竞业禁止商业秘密离职员工利益平衡    对于一个当代企业而言,如何保护好本企业的商业秘密无疑正逐渐成为其安身立命之所在。说起对商业秘

2、密的保护,虽然其历史可以追溯到罗马法时期,但是商业秘密法的真正发展和完善却是进入20世纪之后。尤其是进入20世纪下半叶之后,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商业秘密案件呈指数上升,这也恰好反映了商业秘密法在信息时代的重要性。如果说机器和机械是工业时代的产物,凭借专利法就足以良好地保护这类技术,但在信息时代,商业秘密法所提供的保护措施则更适合于公司运营所需要的飞速更新而又不宜申请专利的秘密信息。所以,找出何种方式在保护商业秘密、防止商业秘密侵权纠纷方面最有效是各企业和相关研究者的当务之急。  一、商业秘密泄露的主要方式以及解决之道  (一)泄露商业秘密的

3、主要方式  要找出最有效的保护途径,那么首先需要判断泄露商业秘密最主要的方式。通过学者对2001年至2005年期间北京、上海、江苏省三地法院审理的82个案例统计数据的分析,可以看出,企业的商业秘密从雇员渠道泄露是产生商业秘密侵权纠纷的最主要的原因,占商业秘密受案的74.39%,而第三人以不正当手段从原告雇员处取得原告的商业秘密并使用或者披露,并与原告雇员构成共同侵权的则占商业秘密判决案件的40.24%。[1]由于这些案件中大部分都是由于雇员离职引发的,所以雇员的跳槽已经成为泄露商业秘密最主要方式。这也难怪学者们会认为:“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外

4、国,目前商业秘密纠纷都主要表现为雇员带走雇主的商业秘密,然后与后者开展不正当竞争。”[2]  (二)防范雇员离职泄密的方法  诚如本文开头所述,商业秘密保护可以溯及到古罗马时代。按照当时的法律,竞业者如果以恶意引诱或强迫对方的努力泄露对方的商业秘密,奴隶的所有人有权提起“奴隶引诱之诉”,请求双倍的损害赔偿。而在当今信息即为财富的社会,作为能带来竞争优势等巨大经济价值的商业秘密更是竞争者的垂涎之物。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知识化的到来,人才流动日益频繁,雇员离开原雇主后往往是流向自己所熟悉的领域,以充分利用自己已有的知识和经验,有些人甚至以自己

5、所掌握的原雇主的商业秘密,作为向新雇主的“见面礼”,以谋取不法利益。而新雇主往往也希望利用这些人才所掌握的原雇主的商业秘密,取得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因此,采取何种方式可以有效地避免人才流动中商业秘密的泄露,是十分重要的。  商业秘密权是一种及其脆弱的权利,与商标权、专利权等传统知识产权有着很大的不同。商标权人、专利权人或所有权人对其商标、专利或财产享有法定的专有使用权或者垄断权,即使发生侵权,权利人在获得足够的赔偿后,依然能够继续拥有其商标、专利或财产。但是商业秘密权不同,其价值完全取决于其“秘密性”,一旦泄密,商业秘密就因为变成公知公有的信

6、息而不复存在,商业秘密权人的专有权也必将丧失,其损失是无法弥补的,所以商业秘密权人只能通过保密方式来维持其对商业秘密的独占性。  正是因为商业秘密存在“一旦丧失即永远丧失”这一铁定定理,所以保护商业秘密最需要的是事先预防而不是事后救济。因此,在实务中,依靠雇主与雇员签订竞业禁止合同和保密合同成为了防范雇员泄露商业秘密最主要也是最有效的途径。这是因为竞业限制对雇员离职后的约束有了提前的告知,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离职雇员避开原单位的竞争领域,从而降低商业秘密泄露的可能性。因此,对于这一保护商业秘密的好方法,与其他国家一样,我国也通过立法对竞业禁止

7、给予了肯定和保护。  二、关于竞业禁止  (一)竞业禁止的含义  竞业禁止,从字面上理解即禁止雇员从事同业的竞争性行为,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义务人在一定期限或范围内不得从事与权利人相同、相似或有密切联系的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竞争性营业行为。作为保护商业秘密的重要措施,竞业禁止早已被各国以立法形式普遍采用。  (二)我国现行法律对竞业限制的规定  就目前来看,竞业禁止在我国分为法定和约定两种。  1.我国法定竞业禁止的立法例。法定竞业禁止,顾名思义就是主体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我国有关法定竞业禁止的立法散见于各种法

8、律文件中。例如:  第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五款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