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十一章 车船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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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一章车船税法VehicleandVesselTax1本章为非重点章节,在历年考试中,考试题型多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等客观题。2002年1分,2003年1分,2004年2分,2005年2分,2006年1分,2007年2分。该章所占分值不大,一般为1~3分左右,题量1~2题。车船税的计算,一般以客观题的形式命题。但对该章也可以出计算题和综合题。计算题:单独命题,或者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小税种综合命题。综合题:一般是将车船税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综合命题,此类综合题难度很大。历年题型与

2、题量本章重点与难点本章重点:1、纳税人2、税率的具体运用3、应纳税额的计算4、税收优惠政策本章教材内容变化本章内容2008年度主要修订如下:1、增加了税目注释,明确了应纳税额的计税方法;2、增加了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和滞纳金的计算;3、细化了减免税的规定;4、明确了纳税申报的一些规定。特别提示:本章根据新发布的《车船税暂行条例》重新修订。现行车船税的基本规范是2006年12月27日国务院第162次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国家税总局于2007年2月1日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

3、一节纳税义务人考核要求:了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所称车船,是指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所称管理人,是指对车船具有管理使用权,不具有所有权的单位。所称的车船管理部门,是指公安、交通、农业、渔业、军事等依法具有车船管理职能的部门。在机场、港口以及其他企业内部场所行驶或者作业,并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应当缴纳车船税。第二节征税范围考核要求:了解车船税的征税范围,是指依法应当在我国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船(除按规定减免的车船外)。一、应税车辆应税车辆,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两类。机动车辆,即

4、依靠燃油、电力等能源作为动力运行的车辆;非机动车辆,即依靠人力、畜力运行的车辆。二、应税船舶应税船舶,包括机动船舶和非机动船舶两类。机动船舶,即依靠燃料等能源为动力运行的船舶,如客轮、货船、气垫船等;非机动船舶,即依靠人力或其他力量运行的船舶,如木船、帆船、舢板等。第三节税目与税率考核要求:了解车船税实行幅度定额税率,即对应税车船直接规定单位固定税额。车船税税目税额见教材P232表,其税率无需记忆。(一)载客汽车载客汽车分为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小型客车和微型车等4个子目。客货两用汽车按照载货汽车的计税单位和规定税额标准计征车船税。(二)三轮汽车(三)低速汽车(

5、四)专业作业车(五)船舶第四节应纳税额的计算考核要求:掌握一、计税依据1、纳税人在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时,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地方税务机关出具的本年度车船税的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不能提供完税凭证或者减免税证明的,应当在购买保险时按照当地的车船税税额标准计算缴纳车船税。2、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2马力折合净吨位1吨计算征收车船税。3、车船税条例及细则所涉及的核定载客人数、自重、净吨位、马力等计税标准,以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相应项目所载数额为准。4、车辆自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按0.5吨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

6、吨计算。船舶净吨位尾数在0.5吨以下(含0.5吨)的,不予计算;超过0.5吨的,按照1吨计算。1吨以下的小型车船,一律按照1吨计算。5、上述所称自重,是指机动车的装备质量。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购置的新车船,购置当年的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应纳税月份数三、保险公司代收代缴车船税和滞纳金的计算(一)特殊情况下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购买短期“交强险”的车辆:当年应缴=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应纳税月份数÷122、已向税务机关缴税的车辆或税务机关已批准减免税的车辆:减税车辆应纳税额=减税前应纳税额×(1-

7、减税幅度)(二)欠缴车船税的车辆补缴税款的计算1、2007年1月1日前购置的车辆或者曾经缴纳过车船税的车辆:往年补缴=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本次缴税年度-前次缴税年度-1)2、2007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车辆,纳税人从购置时起一直未缴纳车船税的:往年补缴=购置当年欠缴的税款+购置年度以后欠缴税款购置年度以后欠缴税款=计税单位×年单位税额×(本次缴税年度-车辆登记年度-1)(三)滞纳金的计算每一年欠税应加收的滞纳金=欠税金额×滞纳天数×0.5‰滞纳天数的计算自应购买“交强险”截止日期的次日起到纳税人购买“交强险”当日止。纳税人连续两年以上欠缴车船税的,应分别计

8、算每一年度欠税应加收的滞纳金。【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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